各国政府是如何定义加密货币?

加密货币是什么?是货币还是证券?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之前认定比特币和以太坊是货币,而大多数ICO是证券。日本证券业协会和日本金融厅拟将虚拟货币划分为金融商品,受金融商品交易法约束。监管当局和传统金融机构比较倾向于证券定位,以方便纳入管理,而不作为新事物、新市场而存在,更不愿意因加密货币而修改对证券的定义。新加坡则对虚拟货币区分为功能型代币和证券型代币。泰国全新法律将数字资产定义为货币和证券双重属性。

各国政府是如何定义加密货币?

加密货币

美国:证券、商品、房地产、货币

世界各国政府在加密货币的地位上达成全球共识是多么困难。值得指出的是,目前各国内部几乎没有达成共识,更不用说在这些国家之间达成共识了。这一点在美国是最明显的,在美国,五个独立的机构就决定着加密货币有着各自不同的分类。

加拿大、墨西哥和南美:商品、虚拟资产、法定货币

当涉及到加密货币的分类时,相关国家的经济和政治形势会有所不同。加密货币固有的抽象性使其在功能上具有很强的适应性,因此它们的特殊分类和使用都取决于特定国家的政治和经济状况,以及这个国家想要使用它们的原因。这就是为什么在那些国家货币和经济相对较弱的国家或者自由受到限制的国家,加密货币往往被剥夺了法律地位。

欧洲:私人资金、记账单位、合同手段、可转让价值

许多欧洲国家正准备宣布定制加密货币立法。并且似乎不太可能,许多人会更进一步,将比特币、以太坊或任何其他主要货币作为法定货币。除了瑞士和德国以外,大多数欧洲国家都否认加密货币是货币,鉴于各国政府和央行倾向于保护自己的金融权力,它们不太可能在短期内改变这种立场。

中国和东亚:中国坚决不认,其它各国反应不一

对于亚洲其他地区的加密来说,情况并非如此黯淡。在日本政府在 2014 年将比特币视为“非货币”,然后在 2016年3月纠正了自己的立场。当时,支付服务法最终将加密货币视为货币。然而,作为加密技术的独特之处,该法案中包含的实际定义将加密货币描述为一种“财产价值”,可以用来购买商品和服务,而不是作为一种货币。

独特的身份,各国政府的加密货币立法还在争议中

分类的变化也是加密货币的多功能性的产物。因为它们通常不是由一个中央机构发布和控制的,所以对于如何使用它们几乎没有限制。因此,一些持有人可能将其作为一种支付手段,另一些人则可能将其视为一种投机金融工具或财产,而未来可能会带来更多的功能。这种对持有者需求的可调性是加密的定义特征之一,这就是为什么英国政府在 2014 年说加密货币具有“独特身份”的说法是正确的。这也是为什么,当世界各国政府最终开始为加密货币引入具体立法时,他们最好不要试图将其完全纳入现有的法律类别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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