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卿说:野生动物保护,这些事情,你不能忽略!

每年的4月22日,全球各个国家都会举行地球日活动,目的旨在提高人们对环境保护问题的意识,并动员民众参与到环保活动中。

而对于我们来说,地球日好像和平时没什么区别,不过是晚上要关灯一小时。

环保?那不过是个似懂非懂的名词,其实并非如此。世界地球日来临,我们能做的,也不只有关灯。

环境保护中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野生动物保护,因为野生动物和自然环境是互相发展,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

因此在世界地球日来临之际,我们必须要培养起对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重视程度。

首先我们需要知道的一个问题就是,什么是野生动物,其实大部分人都认为,只有老虎、狮子、大熊猫,这种才算是野生动物,其实不是的。

一切生存与自然状态下,非人工驯养的动物都叫做野生动物,这之中包括哺乳动物、鸟类、爬行动物、两栖动物、鱼类、软体动物、昆虫和其他动物。

而一般我们所认为的野生动物,都是濒危野生动物。


《野生动物保护法》的立法目的,就是为了保护、拯救这些珍稀、濒危野生动物。

法律规定,在我国国内进行野生动物的驯养繁殖、开发利用活动的,都要遵守这项法律。

接下来,我们将从三个方面讨论《野生动物保护法》及其相关法律在野生动物保护方面的意义和作用。

一、猎杀及售卖野生动物的后果

根据刑法的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将处以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购买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后果

根据刑法的规定,非法购买、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同时,我国法律同样规定了食用国家濒危动物及其制品是违法犯罪行为。

三、不知法的后果

如果一个人在不知道某种动物是国家濒危或珍稀野生动物时,购买了这类动物及其制品,算是违法吗?

答案是算的。

我国刑法规定,知道或应该知道是国家重点保护动物及其制品,为了食用或其他目的购买的,属于非法购买野生动物,同样是违法犯罪行为。

四、人工养殖的野生动物定性

今年年初通过的《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安全决定》中,在动物保护法的基础上加大了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力度,扩大了法律调整范围。

也就是说,即使是人工养殖的野生动物,也不被允许售卖或食用了

人类总是自以为是,认为自己是地球的主人。

殊不知,在人类为了发展扩张而伤害环境、伤害野生动物的时候,野生动物对我们的反击,也悄悄进行着。

人与自然只有和谐共生,才能得以绵延,一旦因为自己的贪欲而伤害自然,造成不可逆的后果。

最终受到伤害的,绝不只有自然,就像曾经董卿说过的那句话:枪响之后,没有赢家

董卿说:野生动物保护,这些事情,你不能忽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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