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長:借名買車引糾紛 法院調解化干戈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借同事名義買車,按時還貸卻發現貸款逾期?原來是同事把錢挪作私用。4月24日,天長法院訴前和解中心一小時調成一起不當得利糾紛案件。

原告李某和被告吳某原系同事關係。2019年10月,李某欲買車但因支付寶逾期無法辦理相關融資購車手續,遂徵得吳某同意後,以吳某名義貸款購買轎車一輛,首付1.22萬元,月供3898元。後續貸款由李某出資、吳某代付。為確保按時交付每月貸款,吳某要求李某先預存兩個月,但同年11月,經查詢,李某發現吳某並未按時支付月供。

為此,雙方自行達成書面協議,車輛歸吳某所有,但需將首付款和兩月月供計2萬元歸還李某。不曾想,吳某不但未還錢,而且未向售車公司支付後續貸款,導致車輛被售車公司追回。為維護合法權益,李某訴至天長法院。

調解員毛開江接到案件後,立即聯繫二人到院,從有錢難買好兄弟的情理到違反協議屬違法的法理進行勸說,經調解,吳某表示願意還款,雙方達成分期還款協議。

王建萍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葉素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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