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三名被執行人由於微信賬戶被凍造成使用不便,主動來到天長法院還款,三起案件成功執結。
胡某向李某借款3萬元,於2020年1月經該院訴前調解,雙方達成分期給付協議。首次還款到期後,胡某遲遲未履行,4月2日,李某申請強制執行。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執行法官依法查詢胡某名下財產,發現無財產可供執行,遂凍結其銀行賬戶、微信賬戶。微信賬戶凍結給胡某帶來諸多不便,清明放假期間,胡某主動聯繫承辦法官,承諾節後還款。當天一早,胡某主動來院履約,該案成功執結。
另一起案件的被執行人王某遠在廣西,微信賬戶凍結受限,因路途遙遠,來回不便,委託妻子替其簽訂分期給付協議,該案告結。還有一件民間借貸案,被執行人也是由於微信賬戶被凍,主動履行完畢。
一直以來,天長法院加大對被執行人財產查控力度,只要不履行,一律“封號”秒殺,迫使被執行人望“封”興嘆、束手就範。今年,通過強化執行措施,執結案件428件,執行到位金額3769.3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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