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鲍毓明回应「被举报性侵养女」一事

4月8日一则“山东高管被指性侵养女案”的新闻在网络引起热议并持续发酵。然而,有关少女李星星的遭遇,当事人鲍某明却予以否认。

他坚称少女说法纯属捏造,声明“会证明我的清白,我也会追究她的诬告陷害诽谤的责任”。

这起案件曾经于去年4月被立案,后又被撤案,而第二次立案是在去年10月,案件侦办至今已过去半年。

半载过去,案件为何再次引发关注?梳理察觉到,案件仍存八大疑点。

为什么李星星的母亲会把孩子交给鲍毓明?受害女孩称母亲因“迷信”替其找养父以冲灾。

鲍毓明先是对周娟说,始终都想有个孩子,过不久,他又说希望和母女“组成家庭”。

公众,期盼真相大白!

涉嫌性侵养女4年的公司高管,被解聘,警方:已再次立案!

4月9日,山东省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官方微博公布《案情通报》,具体内容如下。

2019年4月8日,一女子到我局报案称,其三年多来被“养父”鲍某某多次性侵,我局于次日立案,并商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

女孩在本年2月29日寻求住所地南京警方帮助,南京警方对话烟台,望告知小芳案件进展。

对话视频文字版:烟台警方:不是告诉你了吗,上南京报案就可以了。报案女孩:我已经到南京派出所了,然而事情是发生在你们那边的,我也是在那边被强暴的。

烟台警方:强暴的事情我们公安局和检察院已经联合给你下发了文件了,你也看到了,别老是强暴强暴的,我们不管,好不好?女孩:你不让我提强暴的事儿是吗?烟台警方:办案民警也给你讲了,要是还没弄明白,你可以找办案民警继续问他,别说强暴强暴的。还有什么事儿?你给南京派出所报案就行了。

为什么李星星第一次报警后没有任何后续?根据被害女孩的说法,她第一次被性侵才刚满14岁。

三年间,李星星试图反抗过,她一次次上诉,却又被一次次撤案。有位民警告诉她:“我不能再管你这件事了,再管我就没工作了。”李星星哭了三场,回忆到当时的情景自己很难受很痛苦忍不住,打了自己两巴掌。

李星星在警局,一次次回忆着不堪往事,一次次重复着鲍毓明对她做过的事情,“高烧”、“经期”、“掐我脖子”、“射在里面了”,那些带有血液、精液的卫生巾、鲍毓明擦拭过的纸巾,被迫拍下的和视频,都被她保留着不敢丢失。

就是这样一位人渣,一位衣冠禽兽一位行尸走肉,在事件引发舆论风波后,仍然不承认自己的罪行。他说:“李星星在骗人;说他和李星星的关系从来不是养父女;说李星星曾经是他的女儿,未来会是他的妻子;说他对李星星好到上天为她摘星星摘月亮;说李星星是在恩将仇报”。

这些用户是谁?背后是否存在非法黑色产业?仍需进一步的追查。

如何看待鲍毓明回应「被举报性侵养女」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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