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禾法院依法查封房产 代表委员见证执行


嘉禾法院依法查封房产 代表委员见证执行

执行干警在院门口整队出发

4月21日,湖南省嘉禾县人民法院开展强制执行行动,对晋屏镇甫口村被执行人王某女的房屋进行查封,4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受邀请见证执行。

嘉禾法院依法查封房产 代表委员见证执行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见证执行

2018年5月26日至5月27日,申请执行人彭某中夫妇的女儿身体不适,先后两次到被执行人王某女开设的村级卫生室进行诊疗。两次诊断王某女都在未对患者进行细致检查的情况下,随意下结论,进行简单点滴注射和消炎处理等措施。直到诊疗期间,患者难受的无法坚持,王某女才与其奶奶一起叫救护车送往医院。5月27日下午,患者经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患者是因病毒性心肌炎导致心功能衰竭死亡。因王某女负有主要责任,法院判决王某女赔付彭某中夫妇各项费用30余万元。判决生效后,王某女却一直拒不执行。

嘉禾法院依法查封房产 代表委员见证执行

查封被执行人诊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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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干警查封被执行人楼房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多次组织双方进行执行调解,并对被执行人王某女进行释法明理,澄清利弊。但被执行人依旧抗拒执行,法院遂决定对其名下房产进行查封。行动中,嘉禾法院执行局联合晋屏镇、晋屏派出所依法对王某女的相关财物进行了扣押,并要求其限期之内偿还申请执行人彭某中、王某平夫妇的损失。如果王某女拒不还款,法院将依法对查封的房产进行评估处置。

嘉禾法院依法查封房产 代表委员见证执行

执行干警在贴封条

代表委员表示,通过零距离参与、见证执行,深刻感受到了法院切实解决执行难的力度和决心,今后将一如既往支持法院的审判执行工作,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共同促进法院工作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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