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評價山東男子強闖疫情防控卡點並毆打防控人員致其死亡?如何量刑?

yuan_jian


犯罪嫌疑人會受到什麼樣的懲罰呢?

根據《刑法》第232條規定,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這裡大家或許意見都一致,這個情節很惡劣,是完全可以判處死刑的。但是大家應該注意的是犯罪嫌疑人的年齡,15歲為未成年。

在我國《刑法》中,把14週歲以下稱為無行為能力人,14週歲以下故意殺人,並不會被判刑,但監護人會承擔民事責任,對被害人家屬賠償。15週歲到18週歲的,為限制行為能力人,要為自己的行為負刑事責任,但是我國還沒有判過未成年人死刑。


在我國司法實踐中,15歲故意殺人判罰一般會在10年左右。另外犯罪嫌疑人還應當承擔民事賠償,不足部分由監護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以上是我的回答,我是法律諮詢喬也,擅長領域物業糾紛,交通肇事,如有其他疑問,歡迎諮詢。


法律諮詢喬也


在“非常時期”的一切應急預案就如戰時的“全民動員”都是具有“排它性”、“必須堅決貫徹執行”的,此犯在防疫抗疫中如此目無法令法規,且行兇毆打致死防疫工作人員,其所犯乃“十惡不赦”之罪,必定會受到法律的嚴懲!


趙廣州156130073


疫情防控形勢與政策應該配合防控人員工作,強闖疫情防控卡站並打防控人員致命應法律懲處。


漫長人生丁先生


按戰時條例,肯定是死刑!不過凌遲好像更合理一些。因為此犯,在舉國封堵病毒期間,敢強闖禁卡,足見其反社會公義,而又殺害執勤人員狗膽包天,狂妄之極。為保護一線人員,為支持抗疫,為法制公正!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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