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評價:醫院院長暴力歐打聘用人員,聘用人員起訴院長,法院認為不適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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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長都是黨員幹部身份他有暴力侵害職工的人身權益等行為,一是及時向公安機關報警,二是向醫院上級紀檢監察組或當地紀委國家監察委提出控告!

你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訴,當地法院肯定不會受理!


樂鴻河畔


公立(或私立)醫院是否允許院長暴力毆打員工?答案應該是否定的,院長沒有這個權力。已嚴重違法,應該由公安機關調查處理。根據危害程度和傷情鑑定,是否要追究刑事責任,由公安機關根據法醫鑑定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構不成犯罪的,應該給予治安處罰。現在怎麼變成自訴案件了,不得其解。是沒報案,還是公安機關沒受理?求解。當然輕傷害案或民事索賠可以自訴,尋求法律保護。


藍天54948


我想這位醫院的院長,平時作威作福習慣了,對於權力的傲慢充滿了任性,唯我獨尊在醫院大搞一言堂。院長,這種行為不是偶然的,肯定是經常辱罵員工暴力侮辱下屬,對於院長這種暴力行為,我們要給予譴責。不管任何事情,毆打他人都是不對的,這是一個依法治國的法律社會。何況是身為高級分子的院長,更應當懂得遵紀守法,帶頭示範的作用,不能用暴力去解決問題。如果大家在社會上遇到問題,都使用拳頭暴力去解決問題,那麼還法律幹什麼?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能因為院長身為公職人員,一院之長就可以搞特殊性,搞特權,只要被毆打的人向法院提起公訴,法院應當受理,因為公民的神聖權力應該受到保護,不能受到嚴重的傷害與侵犯。法院不能推諉,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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