錦州銀行困局:1500億資產3折出售,引進戰略投資後能否打破?

錦州銀行於2020年3月31日,公佈了未經審計的2019年年報,雖然虧損額大幅減少,但資產質量繼續惡化,不良貸款率持續攀升,資本充足率也在全面下滑。

錦州銀行困局:1500億資產3折出售,引進戰略投資後能否打破?

錦州銀行困局:1500億資產3折出售,引進戰略投資後能否打破?

一、不良翻升,經營困局

從2016年至2019年,不良貸款從2016年1.14%上升到2019年的6.52%,不良率翻升了好幾倍。2019年末資本充足率為8.39%,比上年末下降0.73個百分點;其中一級資本充足率為6.46%,比上年末下降0.97個百分點;核心一級資本充足率為5.14%,比上年末下降0.93個百分點。

通常監管部門不良貸款率最高警戒線是不能超過5%,錦州銀行達到了6.52%(這還僅僅只是賬面上的數據);《巴塞爾協議III》要求銀行的資本充足率不低於8%,核心資本充足率不低於6%,錦州銀行分別為8.39%和6.46%,已到達警戒線。

此外,2019錦州銀的資產負債不均衡。2019年各類存款為4046.08億元,當年發放貸款和墊款就高達4118.20億元,存貸比高達101.78%,資金超負荷運用,資金流動性存在較大的風險。如果沒有央行330億元貸款,錦州銀行可能早就難以維持正常經營。

對於錦州銀行陷入經營困局和存在的風險,央行和銀保監會決定實施不同於包商銀行由央行直接接管的風險處置模式,而是對錦州銀行實施更為市場化的引進戰略投資的模式

二、3折處置1500億債權資產

4月3日晚,錦州銀行公告已於3月31日與匯達資產託管有限責任公司(簡稱“匯達資產”)訂立資產處置框架協議,錦州銀行以450億元向成方匯達出售債權本金賬面原值約為人民幣1500億元的資產,即該筆資產包的處置價格是3折。處置資產所獲的450億元資金,擬用於錦州銀行的一般性運營資金,以提升資產質量、降低資本佔用並據此提升資本充足率和改善流動性。

據悉,這筆1500億的資產主要為,錦州銀行持有的若干信貸資產及其他資產,包括公司貸款及受益權轉讓計劃(含於由信託公司、證券公司、保險公司及資產管理公司發行的信託計劃及資產管理計劃的收益權)。

三、引進戰略投資

今年3月10日,錦州銀行公告定增120億元,該行於1月23日與成方匯及遼寧金融控股集團(簡稱“遼寧金控”)訂立認購協議,兩家公司共耗資120.9億人民幣(134.2億港幣)按每股1.95元以現金認購共計62億股股份,分別成為該行第一和第二大股東。

錦州銀行困局:1500億資產3折出售,引進戰略投資後能否打破?

其中,成方匯達將認購錦州銀行52.70億股,佔定向增發完成後該行經擴大已發行股本總額約37.69%,位列第一大股東。而此前入股的工銀金融資產投資有限公司、信達投資有限公司的股份均被稀釋,分別稀釋為總股本的6.02%、3.61%,工行不再為該行的主要股東並將被視為公眾內資股股東。

錦州銀行困局:1500億資產3折出售,引進戰略投資後能否打破?

儘管匯達資產託管的全部股權由中國信達以名義股東身份直接和間接持有,但匯達資產託管及成方匯達均為中國人民銀行所管理的企業,其全部經濟利益及其投票權均由中國人民銀行持有及控制。事實上購買錦州銀行1500億元不良資產所支付450億元及定向增發52.7億股所需的100.13億是間接由央行出資。

四、外部助力,提升流動性改善營收

今年2月20日,錦州銀行還與中國銀行遼寧省分行簽署戰略合作協議,雙方將在資金融通、同業投資、票據業務、資產轉讓、貿易融資等業務領域開展全方位合作,實現資源共享,更能有效提振錦州銀行的經營活力。

同時,錦州銀行還將認購由遼寧金融控股集團及存款保險基金控制企業設立的實體錦州錦銀管理合夥企業(有限合夥)發行本金750億元的定向債務工具。該定向債務工具初始期限為15年,經雙方協商可進行延期或於該債務期限內發行人償還本金金額為止,錦州銀行支付該認購款項的義務會被予以豁免;該行會從發行人獲得償還溢價及年利率2.25%的利息,每年合共獲償還原則上不低於50億元。

五、中小銀行困局的根源

當前國內外經濟不景氣因素導致企業貸款違約率升高而使銀行信貸資產質量惡化之外,與銀行自身主觀經營原因導致不良貸款大幅上升存在很大的關係。

①盲目追求業績,將貸款投向高風險高回報產業項目,還有盲目壘大戶現象突出,宏觀經濟政策一有風吹草動,就容易導致貸款出現風險;

②是公司治理形同虛設,信貸內控機制存在失靈現象,在信貸管理上“一把手”說了算現象普遍存在,貸款流程也只是一種形式,導致了鉅額信貸投放失誤,或者存在高管重大信貸不正當利益輸送行為,使得大量貸款形成呆賬而無法收回,從而影響銀行的資金來源與資金運用的平衡,也導致了大量信貸呆壞賬發生;

③非標業務、通道業務巨大,經營違規,大打監管“擦邊球”,一旦政策調控收緊,風險事件頻出。


2010年以來,我國銀行數量迅速增長,截至2019年6月底,全國共有4597家銀行業金融機構,並且在數量以中小城商行、農商行、村鎮銀行等為主。由於中小銀行經營良莠不齊,近些年來爆發多起風險事件,如包商銀行等,但最後都是

央行在“兜底”風險,全社會為此買單

因此,我國要推進銀行業改革、遏制銀行業風險,最關鍵的一招是應儘快頒佈和實施《中小銀行機構破產條例》,讓一些經營挽救無望、或越挽救累計風險越大的中小銀行真正能夠依法“破產”,方能徹底打掉一些中小銀行的不良經營幻想,讓他們真正繃緊安全經營之弦,不再不計風險後果盲目地經營與擴張,也讓民眾真正樹立金融投資風險意識,選擇可以信賴的銀行去存款和進行其他投資理財,從而真正為我國銀行業生態化營造有利的社會經濟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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