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的禁忌語

宋朝有個叫田登的州官,平時作威作福。按那時的習慣,百姓對於長官不能叫、也不能寫他們的名字。

“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的禁忌語

因此田登所在的州忌“登”字。就連與“登”同音的字也忌。中國的元宵節正月十五有放燈的習俗。事先州衙要貼布告,通知各家準備,但寫佈告的師爺因“燈”字與“登”同音,要犯州官的忌,因此靈機一動,寫成了“本州依例放火三日”。百姓看了不禁啼笑皆非,便諷刺說:“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這句話後來形成為一條諺語,用以形容官僚們可以橫行霸道,您意而為,而卻剝奪百姓正當的行為權利。

這個諺語來源於古代名字禁忌的習俗。那時候的人們認為,名字是本人的代表,人的靈魂就附在名字上。直呼某人的名字即可對某人造成損害,因此古代皇帝、長官、祖先、父母的名字都成了禁忌語。

禁忌語不只是人的名字。古代禁忌語的範圍很廣,舉凡一切說出來不吉利的話,都是禁忌語。例如:日常生活中的喪葬婚娶,在語言方面都有禁忌。死亡是一種不幸的災禍,因此“死”這個詞就是禁忌語。凡遇“死”這個詞,常以其他委婉的說法來替代。古代天子死了叫“崩”;諸侯死叫“薨”;大夫死叫“卒”。現代的人也忌諱?說“死”,現代漢語中“死”的委婉說法有“不在了”、“沒了”、“去世了”、“過世了”、“逝世了”。如果是為了理想和事業而死就叫“犧牲”、“獻身”、“就義”、“捐軀”、“殉國”、“殉職”等等。

“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的禁忌語

結婚是喜事,夫妻應該百年和好,白頭到老。因而忌說“離”這個詞。因此夫妻或戀人忌諱分吃一個梨子,因為“分梨”與“分離”同音,所以也在禁忌之列。生產、職業方面,一切有礙於工作的不吉利的話,也是禁忌語。船家忌說“沉”、“翻”、“住”等詞。盛飯的“盛”與“沉”發音相近,因此成為禁忌語,而說“添飯”。“帆”與“翻”同音,因此稱“帆”為“篷”。“著”與“住”同音,而改說“筷子”。舊時代的戲班子忌諱“散”這個詞。“累得散了架”要說“累得碎了架”。連雨傘的“傘”字與“散”音近,都改說成“雨蓋”或“雨遮”了。

“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的禁忌語


禁忌語是對語言的一種迷信現象。語言似乎有一種神奇的力量,說不吉利的話就會出不吉利的事,於是就非避開不可。禁忌語與民族一定的風俗習慣、言語習慣有關,反映著民族的文化背景影響極為深遠。現代社會科學發展了,人們的思想解放了,對於語言的迷信減少了。禁忌語也相應有所減少,但作為一種文化現象,禁忌語並沒有消失,在人們的言語生活中忌諱某些詞語而代之以委婉的說法,仍然常見,不瞭解禁忌語的某些常識,也會影響人們之間的交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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