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關於加強揮發性有機物汙染防治工作的通知

【能源人都在看,點擊右上角加'關注'】

商洛:關於加強揮發性有機物汙染防治工作的通知

北極星VOCs在線訊:日前,商洛印發關於加強揮發性有機物汙染防治工作的通知。詳情如下:

商洛市生態環境局 關於加強揮發性有機物汙染防治工作的通知

各縣區分局,商洛高新區(商丹園區)建設管理和環境保護局:

為全面貫徹落實《陝西省揮發性有機物汙染防治三年工作方案(2018-2020年)》(陝治霾辦函〔2018〕18號)(以下簡稱《工作方案》)工作部署和《商洛市鐵腕治霾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方案(2018-2020年)(修訂版)》(商政辦發〔2018〕84號)(以下簡稱《行動方案》)相關要求,進一步推進揮發性有機物汙染整治,提前應對我市夏秋季節多發臭氧汙染問題,切實改善環境空氣質量,現將加強揮發性有機物汙染防治工作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深化思想認識

揮發性有機物是現階段部分區域臭氧生成的主要前期因子。加強揮發性有機物汙染防治,實施提前管控,是打贏藍天保衛戰、減少夏季臭氧汙染、改善環境空氣質量的具體要求,也是推進全市鐵腕治霾工作邁向規範化、精細化的重要舉措。各縣區、商洛高新區(商丹園區)要進一步深化思想認識,提高政治站位,加強組織領導,將加強揮發性有機物汙染防治和實施提前管控作為打贏藍天保衛戰的一項重要任務,再安排、再部署。全面實施《工作方案》和《行動方案》,積極落實相關任務和措施,深入推進化工、工業塗裝、包裝印刷、傢俱、電子製造等重點行業綜合治理。

二、強化監管執法

各縣區、商洛高新區(商丹園區)要聚焦揮發性有機物治理設施運行狀況,加強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監管執法力度,堅決杜絕治理設施停用現象發生。嚴厲打擊違法排汙行為,重點對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廢氣收集以及汙染治理設施運行等情況進行檢查,督促不能穩定達標排放的企業限期整改。嚴格執行《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強化物料儲存、物料轉移和輸送、工藝過程、設備與管線組件、敞開液麵等無組織排放監管。

三、實施精細管控

各縣區、商洛高新區(商丹園區)應將低揮發性有機物含量產品優先納入政府採購名錄。鼓勵企業採用多種技術的組合工藝進行深度治理,提高揮發性有機物收集和處置效率。結合實際確定轄區揮發性有機物控制的重點汙染源,提出有效治理措施,提高揮發性有機物治理的精準性、針對性和有效性。4月20日前要建立本轄區揮發性有機物重點汙染源管理臺賬。

四、抓好項目儲備

揮發性有機物汙染源點多面廣,其治理工作是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大氣汙染治理工作的重要任務。項目建設作為揮發性有機物提前管控工作的有力抓手,各縣區、商洛高新區(商丹園區)要緊密結合產業結構特徵,及早做好項目的謀劃、論證和儲備,明確治理任務、技術路線、保障措施等內容,儘早開展具體工程項目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積極申報中省大氣汙染防治專項資金項目,推動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

商洛市生態環境局

2020年2月28日

全國能源信息平臺聯繫電話:010-65367702,郵箱:[email protected],地址:北京市朝陽區金臺西路2號人民日報社

本文轉載自"http://sa.sogou.com/sgsearch/sgs_tc_news.php?req=nBuhTPFPVB3KDifeDke2XIWqCa0e_P2pF5LjIIGOTPE=",文中觀點並不代表本號觀點。本號尊重原創版權,如有冒犯,請私信立即刪除。同時歡迎各類投稿。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