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巴爾虎旗人民檢察院以“精”“寬”“實”為導向深入推進落實防止干預司法“三個規定”

4月20日,院黨組書記、檢察長苗樹成在全院幹警大會上再一次就防止干預司法“三個規定”核心內容和重要意義做深入解讀釋義,並就下一步貫徹好執行好“三個規定”提出新要求。

今年以來,陳巴爾虎旗人民檢察院嚴格按照上級院相關要求,進一步深入貫徹落實防止干預司法“三個規定”,在檢察長親自負責、班子成員齊抓共管、全體幹警自覺貫徹執行的良好工作格局基礎上,進一步以“精”“寬”“實”為導向,防止領導幹部和司法內部人員對檢察權行使違法干預和影響,確保檢察人員依法、獨立、公正行使職權,保證司法活動公正規範開展。

強化理論學習,“精”確把握內容實質,築牢思想意識防線。一是院黨組成員以身作責,把相關內容納入黨組中心組學習範疇,專題解讀上級關於抓好防止干預司法“三個規定”貫徹落實的文件要求及精神內涵,並就相關學習任務與要求做出明確安排;二是以“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制度化建設為引領,築牢黨員領導幹部思想意識防線,牢記廉潔從檢的初心、初衷,審慎執法。

強化內外聯動,拓“寬”宣傳範圍,防止過問或干預插手辦案行為發生。藉助檢察內網、微信工作群、學習強國,宣傳手冊、“兩微一端”等平臺,形成內外聯動宣傳格局,進一步擴大“三個規定”主要內容知悉範圍,規範檢察干警與當事人、律師、特殊關係人、中介組織接觸交往行為,增強維護司法公正行動自覺的同時,約束領導幹部、司法機關內部人員行為,防止過問或干預插手辦案行為發生。

強化內部制約,落“實”各項規定要求,形成從嚴監督格局。一是結合本院工作實際進一步完善“三個規定”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相關機制。統一製作記錄登記手冊,對領導幹部、幹警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的情況進行全面記錄、全程留痕,並按照要求實行月報告制度,確保無隱瞞、無遺漏;二是要求各業務部門對執法辦案過程中領導幹部、幹警與當事人、律師、特殊關係人、中介組織不正當接觸情況全面、詳實予以記錄,確保對案件辦理各個環節發生的違法干預、插手、過問司法活動的監管監控無死角。三是將貫徹“三個規定”責任落實到人,不定期對各部門執行“三個規定”情況的進行監督檢查,確保執行落實到位。


陳旗檢察院辦公室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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