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除隐患 源头行动——集宁交管大队开展重点车辆“清零”攻坚行动

为贯彻落实《集宁交管大队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春季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方案》《关于清理重点车辆安全隐患的通知》、切实推动“控疫情、除隐患、遏事故”措施落地见效,有效预防减少交通事故,确保辖区春季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有序。4月24日,集宁交管大队车管所源头办民辅警在副大队长徐勇的指导下,深入相关企业与法人、负责人进行座谈并向其下发整改通知书,告知个人所有的未报废未检验车辆的车主尽快办理相关手续。

清除隐患 源头行动——集宁交管大队开展重点车辆“清零”攻坚行动

车管所源头办民辅警利用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对辖区公路客运、危化品运输车、“营转非”客车未检验、未报废信息进行了排查。针对排查出“隐患”的重点车辆所属企业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求企业立即进行“隐患清零”,做好相关驾驶人安全教育工作,将处理结果和整改方案于五日内上报,并承诺确保行车安全,要求相关企业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及隐患大排查,坚决把不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对有需求的企业帮助其按照公安部《机动车登记规定》的要求,尽快办理注销机动车登记手续。

清除隐患 源头行动——集宁交管大队开展重点车辆“清零”攻坚行动
清除隐患 源头行动——集宁交管大队开展重点车辆“清零”攻坚行动

针对排查出“隐患”的重点车辆属于个人的,充分利用电话告知和网上发布通告等方式,对预期未检验、未报废所有人进行告知,帮助和督促车辆登记所有人按照公安部《机动车登记规定》的要求,尽快办理注销机动车登记手续和检验手续。积极联系未报废车辆所有人,进行当面座谈,告知车辆所有人车辆灭失、报废的有关政策及承担的法律责任、义务等内容;询问车辆情况、去向和下落,实地查找车辆。对为报废多次转让未办理转移登记的机动车,联系受让人和机动车注册登记所有人共同座谈,告知车辆所有人车辆灭失、报废的有关政策及承担的法律责任、义务等内容;询问车辆情况、去向和下落,实地查找车辆。

清除隐患 源头行动——集宁交管大队开展重点车辆“清零”攻坚行动清除隐患 源头行动——集宁交管大队开展重点车辆“清零”攻坚行动
清除隐患 源头行动——集宁交管大队开展重点车辆“清零”攻坚行动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