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源交警严查酒驾

连日来,洱源县持续开展酒驾、醉驾交通违法犯罪行为整治行动,三天时间里查处酒驾14起。

3月21日晚9时许,洱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小洱线执勤时,发现一辆轻型栏板货车在距离检查点约80米处突然掉头。民警立即上前调查,结果发现该车驾驶人刘某某酒驾,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测试后,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49mg/100ml。3月22日晚10时许,民警又在同一地点查获小型轿车驾驶人李某某酒驾,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68mg/100ml。

据了解,为了保持对酒驾、醉驾的从严打击力度,洱源交警在开展行动前认真分析研判了辖区酒驾发生的规律,总结以往查处酒驾工作中的不足,制定相应的行动措施。通过紧密安排和部署,采取定点、定时和错时、流动巡查等方式开展查处行动。

此外,大队除了在主干道设置临时检查点外,还组织执法小分队在村道和主道辅路等处开展行动,并联合县巡特警大队、城区派出所及各乡镇派出所共同开展行动,形成强大合力。

据介绍,3月20日至22日,在为期三天的行动中,共查处酒驾14起、无证驾驶12起、不戴安全头盔骑摩托车18起。

审核:字丹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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