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欺負現在的網友記性差。
江歌才過世三年多一點,劉鑫就搖身一變了。
先是改名劉暖曦,意為暖暖的陽光,好名字。
後又變成了網紅營銷號,持續挑釁激怒江母。
前幾天,輾轉幾年的江母終於搞定律師,正式起訴劉鑫。
這位大咖卻硬生生拒收了起訴書,法院不得不對她公告送達。
想必她心裡還憋屈的很:
殺你女兒的又不是我,滾啊。
劉鑫啊,你到底知不知道,當年江歌之死,你沒動一刀。
但此後你的一舉一動,卻讓江歌媽媽受盡折磨。
這一通法院傳票,你可以拒拿。
但罪人這個形容詞,你一輩子也別想擺脫!
2016年11月3日凌晨,日本。
你和陳世峰那檔子渣男狗女的戀情,讓24歲的江歌賠了性命。
在此之前,你被前男友陳世峰持續騷擾,感知到了危險信號。
為了防身,你找上江歌,搬到了她的公寓。
陳世峰這個禽獸,摸到江歌家門口,想要找你尋仇。
為了保護你,江歌在門口和他起了爭執。
陳世峰越來越失控,江歌開始用手肘按門鈴求救。
你在屋內死死鎖上門,就這麼聽著一聲聲尖叫,全然不管她的死活。
可憐的江歌躺在公寓走廊,皮肉翻開,脖子上直冒鮮血。
她被陳世峰,砍了整整10刀,失血而亡。
這刀,還是你給她的。
回想那個夜晚,不知你作何感想?
會不會倒吸一口涼氣,躲在被子裡被噩夢驚醒?
畢竟該死的那個人,可是你啊。
還是,你很慶幸,死的不是你啊?
2016年12月20日,陳世峰被判刑20年,但你安然無恙。
也是,人不是你殺的,法律治不了你。
輿論也治不了你。
你太強大了,絲毫不在意。
要不然,怎麼會在此後的三年裡,讓人們知道,人性,居然能如此下作呢。
其實我曾經想過:
案發當晚,如果我是你,我會怎麼做?
面對明顯是衝我來,氣勢洶洶已然失控的男人,我敢打開那道門嗎?
誠實地說,我不知道。
如果打開門就可能死掉,我不敢保證我會不會做出和你一樣的選擇。
但我敢保證的是,案件結束後,我絕對不會和你有任何相似舉動。
如若能有,該被天誅地滅。
那一晚的恐懼和自私,可以訴諸人性。
但此後你的種種作為,卻早已和「人」字不搭邊。
對待江歌媽媽,你無所不用其極。
新年,江歌屍骨未寒,你陰陽怪氣的祝江媽媽闔家團圓。
清明節,你點讚自己小號發的挑釁微博,蓄意激怒江媽媽。
在這個特殊的日子裡,你發私信給她,汙她賺錢,吃人血餛飩。
若江歌在天有靈,我想她寧願和陳世峰一起合力把你捅死,那晚也不會給你買什麼破餛飩。
若當真要說吃人血餛飩,你才是最厲害的。
口口聲聲問江媽媽是不是害怕熱度過去。
但其實,最害怕熱度過去的就是你自己。
借江歌之命,你開小號,成為微博網紅,賺足了錢。
你自豪的給自己的微博申請認證,簡介改成「刑案當事人」。
你簽約了團隊,在微博上留下了6個號碼,歡迎大家的「問候」。
還開了微博文章的讚賞,收斂和你一樣厚顏無恥的人的關注。
你買了水軍。
一批人在微博評論裡聲援你,另一批人持續的辱罵江母。
那個死去的閨蜜叫江歌,你便說要給江歌媽媽寄鴿(歌)子肉。
像畜生一樣,你用宰殺老母雞的場景暗示被割脖而死的江歌。
你說這個痛失至愛的可憐媽媽是老婊子,老流氓,老騙子。
一次又一次的,你拿江歌的死毫無底線的去刺激江母。
抬頭問天,這樣的舉動,是否對得起你的列祖列宗?
哦,對不起,我我忘了。
你家列祖列宗可能也不在意吧。
畢竟你媽媽,對待江歌之死,是一句「怪你女兒命短」便了事的。
我有時候在想:
你對江媽媽那麼痛恨,是不是因為氣急敗壞啊?
一個出生在青島村落的農村婦女,沒什麼文化,也沒什麼背景。
照理來說,該是壞人最愛的完美受害者啊。
不糾纏,不仇恨,不追責。
假設是這樣,你該有多幸福。
不用吃官司不說,你還可以掌控輿論。
借大型跨國命案當事人的名義,收攬大波流量,成為名正言順的網紅。
但真是可惜啊,偏偏江媽媽不是。
江媽媽是個苦命的人,但偏偏又是個堅強至極的人。
江歌一歲喪父,她便一步步的獨自把女兒拉扯大。
親戚們都反對江歌出國留學,但江媽傾家蕩產賣掉家裡的房子。
她存了20萬銀行保證金,堅定的支持女兒的選擇。
江歌死後,江媽上千天如一日的堅持上訴。
跨國案件的處理起來本就萬分繁瑣,
再加上,她還要面對你的心理挑釁和一波變態網友的辱罵打擊。
這過程心裡交瘁,換做誰,可能都扛不住了。
更何況江媽媽這個手無縛雞之力的農村婦女。
但又一次,她扛下來了。
這是個偉大的媽媽,這是個沒有看上去那麼簡單的人。
正是因為這份不簡單,激怒了你是吧?
你好恨啊。
為什麼你一次次的蓄意激怒都沒有打垮她?
為什麼你沒能用挑釁的手段讓她精神崩潰?
三年了,為什麼她還是沒忘記要對你堅持訴訟?
因為,這是位母親啊。
因為她生不如死的活著,就是為了讓你付出同樣的代價啊。
你覺得人不是你親手殺的,所以你恨江歌媽媽對你的糾纏。
你責怪她使用了一些非道德手法去對你報復。
於是你認為,你的反擊都是有理由的。
但我告訴你,如果我是江媽媽。
每當我一次又一次想起那個夜晚,我一定會和她一樣。
我會年年訴訟,用輿論力量提醒所有人:
我的親生女兒,我一生的希望,替一個叫劉鑫的人死了。
這個人,我不指望她視我為救命恩人的母親來報答我。
但也沒想到她無恥到視我為仇讎,全家對我口出惡言,侮辱謾罵。
既然如此,我不復仇,誓不為人!
這過程裡或許有許多人會罵我,但沒有關係。
如果我被罵一次你就同樣的可以被罵一次,那我可以被數千萬的人辱罵。
只要你所作所為沒被人忘記,我甘願!
不要納悶為什麼一個母親的復仇為什麼如此強烈甚至偏激。
如果你好奇,去了解一個叫張扣扣的男人。
13歲那年,張扣扣親眼目睹母親被鄰居王正軍活活打死。
22年後,早已出獄14年的王正軍被殺死。
而殺他的人,正是張扣扣。
對親情的執念,讓張扣扣恨了整整22年。
你沒有情感沒有人性,你不懂。
張扣扣用殺人的極端手段復仇固然有錯,最終,他也被判處了死刑。
但那一年,他的辯護詞,卻得到了社會各界的廣泛認可。
人們同意:
張扣扣被仇恨的慾望所裹挾,被複仇的情緒所支配。
但這仇恨的種子,卻是別人播下的。
人們清楚:
用局外人的理性去審判張扣扣,
是在當年悲劇的基礎上對張扣扣的又一次不公。
江歌之死,你目前沒有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但法院壟斷了法律裁判權,但卻壟斷不了正義評價的標準。
每個人心裡都有一杆秤。
這把秤還在一天,你就永遠是個罪人,你明白嗎?!
其實,你應該感到幸運。
如張扣扣的辯護律師所言:
在母親死去的當天,他曾經仰天長嘯,發誓為母報仇。
但這樣的聲音沒有被人重視,社會沒有給他幫扶關愛。
仇恨排遣通道統統被阻塞,他只能任由一顆復仇的種子生根發芽。
最終,只能選擇暴力反擊,釀造悲劇。
但江媽媽不一樣,至少,整個社會沒有對她棄之不顧。
所以江媽媽還是理智的,她沒有像張扣扣這般極端。
否則,不在沉默中爆發,就在沉默中滅亡。
你這長期的心理打壓和作孽般的舉動,早已逼瘋一個正常人。
而若一個母親走向極端,你的這條狗命,不知能活幾年。
美國偉大法學家羅爾斯終其一生研究正義問題。
最後給出的答案竟然是:正義離不開直覺。
我的直覺告訴我,無論是今年,明年,3年,13年,還是30年。
我,永遠支持江歌媽媽對你復仇上訴。
因為若真理是把刀,懸在人頭間。
你劉鑫,當死千千萬萬遍!
正義離不開直覺。
無論是今年明年,3年13年還是30年。
我,永遠支持江歌媽媽對劉鑫復仇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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