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額訴訟程序案件遇上“雲上法庭”“在線調解”易!簡!快!

福州市鼓樓區人民法院作為民事訴訟程序繁簡分流改革試點單位,積極在審判工作提質增效上“做加法”,日前,該院適用小額訴訟程序,通過“雲上法庭”公開開庭審理了一起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件。

2019年8月31日,被告姚某某騎電動自行車在福州市鼓樓區某路口與原告李某騎電動自行車發生交通事故,經交警部門認定,該起事故被告姚某某負事故全部責任,原告李某受傷並進入醫院治療,雙方因賠償事宜協調不成後,李某訴至鼓樓法院要求被告姚某某承擔醫藥費等相關費用6500餘元。

案件承辦法官陳婷在收案後,第一時間與雙方當事人電話進行了溝通,認為該案事實清楚,且標的額小,符合適用小額訴訟程序審理的條件,陳婷法官徵詢雙方當事人意見後,決定適用小額訴訟程序審理本案,並就小額訴訟程序的適用範圍、審理程序以及一審終審的規定向雙方當事人進行了告知。

17日上午,陳婷法官組織雙方當事人通過網絡庭審方式參加訴訟。庭審時,法官秉持“簡化程序、不減損權利”的原則,引導當事人直接圍繞訴訟請求及案件要素進行庭審,進一步縮短了庭審時間,提升了庭審效率。

鑑於雙方分歧不大,陳婷法官在庭審過程中組織調解,經過法官細緻的釋法說理後,雙方當事人自願達成調解協議:姚某某於2020年3月31日前一次性賠償李某因本次交通事故產生的醫療費、誤工費、交通費、電動車維修費等各項損失共計2000元,該案得以妥善解決。

陳婷法官介紹,完善小額訴訟程序,在充分保障當事人訴訟權利的同時,進一步優化了司法資源配置,提升了司法效能,更節約了當事人的訴訟成本。鼓樓法院在適用小額訴訟程序時,有效結合“雲上”庭審,充分做足調解工作,促進小額訴訟程序的再提速,也為民事訴訟程序繁簡分流改革“提效、保質、創優”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