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隐形壁垒”、破除“部门墙、业务墙”甘肃省优化营商环境“再出招”

每日甘肃网4月16日讯(新甘肃·每日甘肃网记者李杨)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若干措施》。《若干措施》明确,我省将坚决清理各种不合理限制,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投资权利,清理各种准入限制和隐形壁垒,建立开放透明、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对本地企业开放市场领域 不得限制外地企业进入

《若干措施》显示,我省将坚决清理各种不合理限制,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投资权利。进一步打破垄断,开放公共服务领域,坚持公开竞争性选择社会资本,保障各类社会资本平等参与。在电力、通信、铁路、公路、机场、石油、天然气等重点行业和领域,推出一批补短板的重大项目,加强投资项目推介,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和运营。继续规范有序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建设,依法依规加大力度推进PPP项目实施。

同时,清理各种准入限制和隐形壁垒,建立开放透明、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对本地企业开放的市场领域,不得限制外地企业进入,并不得要求在本地开展经营活动时必须设立分支机构(办事处)。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通过设置注册登记、备案、入围、资质验证、投标(竞买)许可、强制担保、强制要求在当地投资、人员业绩考核、企业性质、产品产地来源等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限制性条件,实行地方保护和行业垄断。政府机关或个人不得利用职务违法违规插手或干预招投标活动。鼓励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免收履约保证金。

简化审批程序 推行“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办”改革

依据《若干措施》,我省将深入推行“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办”改革。进一步简化项目投资、企业开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不动产登记办理的环节和流程,在各级政务大厅推行一件事“一窗通办”。依托政务服务平台加快实现医保、社保、公积金等高频事项“一网通办”。以十大生态产业相关企业和项目为重点,推动便民承诺、容缺审批、帮办代办、全过程咨询等改革措施实施。梳理公布申报材料清单、证明事项清单等,部门一律不得要求单位或个人提供清单外的申请和证明材料。凡是法定程序没有要求必须见面的审批事项,或者对法定程序要求必须见面的审批事项,能通过现代化信息手段可以达到法律要求的,一律实行“不见面审批”。设立“企业开办”一站式受理窗口,实现市场主体登记、社保登记、公章刻制、发票申领等涉企事项集成办理。

以用水用电用气通信报装为基点,整合报装、查勘、设计、施工、营业服务等资源,破除“部门墙、业务墙”,变“各自为政、各管一段”为一站办理。推行办水办电办气办通信资料电子化传递、收集、存档,通过预约上门、免费寄送等服务方式,逐步实现客户“一次都不跑”。加强政务数据交换,逐步实现居民客户“刷脸办水电气通信”“零证办水电气通信”。取消户籍限制,建立健全各类适用性人才的“柔性”引入机制。

积极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措施 吸引社会力量参与民营企业债转股

我省还将积极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措施,积极落实固定资产投资、亏损弥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加速折旧等政策。落实货车安全技术检验、综合性能检验和尾气排放检验“三检合一”政策,全面实现“一次上线、一次检测、一次收费”。规范中介收费,坚决取消违法违规收费。加强对教育、医疗、通信、金融、公证、供水供电等公共服务领域收费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国家公布保留的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禁止非法新设立保证金项目。

同时完善对企业金融扶持政策,健全授信尽职免责机制,落实对中小微企业贷款不良容忍的监管政策。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支持资管产品和保险资金通过投资私募股权基金等方式积极参与民营纾困。积极推广应用“金税宝”产品,支持纳税信用良好的中小企业融资发展。积极吸引社会力量参与民营企业债转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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