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草原舞者到牧區名律師

“法治青海是推進青海發展和長治久安的重要保障,其中法律服務的作用至關重要。作為一名藏族法律工作者,我要為牧區群眾貢獻自己的力量。”詹洛在律師生涯中始終牢固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突出執業誠信,把在牧區普及法律知識、播撒法治種子作為自己的職業追求,他被大家親切地稱為“牧民群眾的好律師”。

詹洛

男,藏族,果洛藏族自治州久治縣人,1964年生,中共黨員,漢藏雙語專職律師。1980年至1986年在果洛州民族歌舞團工作。1986年到1990年在青海省委黨校學習。1992年至2012年在青海金戈律師事務所任專職律師。2013年至2015年在果洛州依法治州辦公室工作。2015年至今在青海金戈律師事務所從事律師工作。曾多次被評為優秀黨員,2006年和2009年被評為青海省優秀律師,2008年被評為全國優秀律師。

捨棄舞蹈 選擇律師職業

詹洛是青海金戈律師事務所的一名漢藏雙語專職律師,他對養育他的這片土地有著深厚的感情。土生土長的藏族漢子身上透著一絲儒雅氣,像一個學者。熱情寒暄後,詹洛向記者講起了他的執業生涯,語氣裡透露出滿滿的自豪。

1980年參加工作的他,起初在果洛州民族歌舞團工作,是一名舞蹈演員。一次機會,他到省委黨校學習,一學就是4年。回到果洛後,他不甘荒廢4年學習成果便離開了歌舞團,參加了律師培訓。詹洛告訴記者,那時的他就是背水一戰。不是法律專業的他,靠著比別人付出更多的艱辛和努力,終於通過了司法考試。成為一名律師後,詹洛對自己要求更加嚴格,對工作非常敬業,經常受到大家的鼓勵和讚賞。

“你成了律師,不得了。”他說每次聽到這句話深感驕傲和自豪,這些鼓勵的話加上大家對他的肯定,還有自己對律師職業的熱愛,使他在律師的崗位上堅持至今。

用實力 贏得牧民群眾認可

和牧民群眾打交道,詹洛感受頗深。上世紀90年代,藏區的法治宣傳滯後,百姓法律意識也比較薄弱,許多問題都不能通過法律途徑得到合理的解決,對於“法律代言人”的律師也不被群眾認可。詹洛回憶,有一次為一名藏族被告人辯護,由於這名群眾對律師職業的不熟悉,從而有牴觸心理,態度十分消極,只問“你究竟能為我做些什麼?”在詹洛的耐心講解後,被告人勉強同意了。庭審結束後,知曉了律師在法庭上的作用後,這名被告人激動地說:“律師本事大,律師為我們好啊。”儘自己所能讓藏區的群眾懂得通過法律途徑和手段維護自己的權益,這是詹洛的理想。

針對我省少數民族群眾多、分佈廣、自然環境惡劣、法律意識相對淡薄,請律師打官司的意識不強等現狀,詹洛積極參與法律援助工作,多次深入藏區腹地,走進群眾,向他們普及法律知識,踐行他的法律理想。通過以案說法,擴大法律知曉面,增強了當地群眾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積極性。

生在這裡,長在這裡,詹洛對這片土地有著很深的感情。還在歌舞團工作的時候,有一次單位組織下鄉演出,詹洛在果洛州瑪多縣認識了索南昂毛。索南昂毛是一名孤兒,從小就和哥哥相依為命。在她上大學的時候,不幸再一次降臨,哥哥在一次車禍中去世。哥哥的不幸離世,使她悲痛不已,也失去了經濟來源。詹洛深深地同情索南昂毛的遭遇,當即表示願意資助她。在詹洛的幫助下,索南昂毛順利完成學業。

2009年,在“愛心點燃希望,行動播種陽光”幫助貧困大學生圓夢公益活動的倡議下,詹洛還資助了另一名果洛州久治縣的貧困大學生,幫助他順利完成了學業。

詹洛時常對同事說:“樂於助人是一種幸福,付出是一種回報,關愛身邊人是一種責任。”工作之餘,他儘自己的綿薄之力關注貧困群眾,投身到公益事業中,積極發揮黨員先鋒模範作用。同時配合當地政府,在扶貧聯點工作中,主動為久治縣的孤寡老人們送去日常生活用品。

提升自身法律素養 不停歇

青海省目前漢藏雙語專職律師稀缺。詹洛告訴記者,雙語並不只是懂得翻譯就行,法律非常嚴謹且專業性很高。在庭審中,對於一些專業名詞,若翻譯不到位,很可能導致出錯。語言差異化的存在,對漢藏雙語法律服務有更高的要求。日常用語、書面語,有時候還需要將一些法律專有名字用通俗易懂的語言表達出來,這既要體現語言翻譯能力,同時需要豐富的辦案經驗。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律師也是一樣,只有經過時間的沉澱,才能逐步成為一名出色的律師。

近年來,財產損害案、合同糾紛案、非法採礦案件等數量逐年上升,詹洛始終守護著群眾的合法利益。詹洛說,律師一定要培養自我奉獻精神,用所學的知識服務大眾,更要具備獨立辦案的素質能力。漢藏雙語律師要具備專業的雙語服務能力,這樣的律師一定能成為我省律師團隊的中堅力量,也能為青海社會經濟的發展貢獻自身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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