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訴人:我太“南”了!你見過在這裡開庭的嗎?

砰,現在開庭......

— 不一樣的開庭現場 —

公訴人:我太“南”了!你見過在這裡開庭的嗎?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關鍵時期,司法正義不掉線,一場特殊的庭審在這裡進行。

近日,西安市蓮湖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吳某、王某涉嫌盜竊一案,在蓮湖區看守所會見室內開庭審理,該院公訴人在看守所依法出庭支持公訴。

公訴人:我太“南”了!你見過在這裡開庭的嗎?


2019年9月16日,被告人吳某、王某在公交車上扒竊他人財物,涉嫌盜竊罪。

公訴人:我太“南”了!你見過在這裡開庭的嗎?


二人被抓獲後,一直羈押於蓮湖區看守所,後新冠疫情爆發,看守所不便將在押人員押解至法院開庭,因此該案將庭審現場設置在了看守所會見室。

公訴人:我太“南”了!你見過在這裡開庭的嗎?

在會見室內檢察官、法官通過話筒、音響對被告人進行審訊,審判程序規範有序,充分保障了兩名被告人的訴訟權利。

庭審中,兩名被告人表示自願認罪認罰,悔罪態度誠懇。法庭當庭作出判決,以犯盜竊罪判處二人有期徒刑七個月,並處罰金各1000元。

新冠疫情爆發以來,為減少在押人員流動導致病源輸入風險,該院積極與法院、監所機關協調,始終將“司法為民”作為工作的出發點、落腳點。

在防疫的同時兼顧辦案效率與在押人員的訴訟權利,採取多種方式,先後在停車場、看守所出庭支持公訴,確保疫情期間案件不“停審”,讓司法以更加看得見的方式浸潤人心,實現了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良好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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