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開發票最高達1.2億,深圳66家公司被移送司法機關!

2020年4月3日,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公佈了一批重大稅收違法案件企業信息,共涉及66家公司,這些公司因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而被處以罰款或者移送司法機關立案偵查。與上個月公佈的重大稅收違法案件數量相比,本月的案件數量減少了290家公司,但單個公司的虛開稅額卻比上個月的要大。

虛開發票最高達1.2億,深圳66家公司被移送司法機關!


#深圳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上個月公佈的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中,虛開稅額最大的是深圳市承某電子有限公司,對外虛開增值稅銷項發票2146份,金額20530.37萬元,稅額3490.16萬元。而本月公佈的公司當中,虛開稅額最大的是深圳市前海某石化有限公司,在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間,對外虛開增值稅銷項發票1110份,金額73669.29萬元,稅額12215.55萬元。


根據《刑法》第二百零五條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定罪量刑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法[2018]226號)的規定,虛開稅款數額在五萬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虛開稅款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虛開稅款數額在二百五十萬元以上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虛開#
那麼,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稅額12215.55萬元,是否會被判處無期徒刑呢?深圳地區虛開多少稅額會被判處無期徒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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