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有錢人家的姬妾只能吃青春飯,租期一到無人要,晚景淒涼

在封建時代,男尊女卑雖然作為一種主流傾向一以貫之,卻也有鬆緊之別。

在唐代,女性尚有在社會舞臺上展露頭腳的機會,甚至出了武則天這樣空前絕後的一代女皇。

可到了宋代,在程朱理學的桎梏下,女性徹底淪為男性的附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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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整體上來說,宋代女性階層呈橄欖球形分佈,中間是數量佔據多數的普通婦女,上下兩頭則是數量較少的“貴”婦與“賤”婦。

“貴”婦倒不如說是命婦,也就是那些擁有封號的女性。除去皇后之外,大致可以分成兩類,內命婦和外命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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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命婦

內命婦是指那些生活在皇宮內的女性,又可細分為兩個不同的等級:妃嬪和女官。

妃嬪很好理解,包括貴妃、淑妃、婉儀、美人、才人等,在各類影視作品中多有呈現,這裡就不再贅述。

宋代女官仿照中央官職設立,主要供職於尚書內省,其職權範圍也不過是處理皇宮之內的宮廷事務。名稱雖然帶著個“官”字,但從本質上來說,其實就是皇宮裡的服務人員。

外命婦

外命婦也可以分為兩類。一類是皇家的女性親屬,比如皇帝的女兒封公主,姊妹封長公主;太子、親王的女兒封郡主。另一類是朝廷要員家中女眷,比如宰相之母封國太夫人,正妻封國夫人;樞密使、參知政事、節度使之母封郡太夫人,正妻封郡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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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賤”婦在宋代備受歧視,包括娼妓、姬妾、婢女三類。

娼妓

娼妓其實就是後世的妓女,分為官妓和營妓兩類,區別僅僅在於隸屬不同,官妓歸州郡,營妓歸軍營。

娼妓雖然普遍擁有較好的物質生活條件,卻在生活中處處受到歧視。

她們或為罪犯家眷,或為良家女賣身妓籍。一旦失身於此,想要從良可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了。

當時士大夫李文清閒居在富春,在當地頗有威勢,可是在看上一個叫蔡閏的官妓後,卻“每欲與之脫籍而未能。”不僅不能答償所願,反而惹得一身腥臊,當地知縣對李文清大加嘲諷,搞得他面紅耳赤,顏面盡失。

由此可見,娼妓想要脫離妓籍是一件多麼困難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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姬妾

在宋代,姬妾實際上就是有錢人家買回去的玩物,當時士大夫們普遍都會花錢買來姬妾供自己“以娛聲色”。

被買來後,姬妾雖然能過上錦衣玉食的優渥生活,卻很難長久。這是因為買姬妾這件事情往往不是一次性買斷,而是買來一定年限的“使用權”。

士大夫們趁著花季少女青春貌美之時買回家中,待到三五年後年限期滿,就毫不留情地把姬妾趕出家門。

從高宅大院中出來,人老珠黃的姬妾很難找到一個好歸宿,往往只能隨便嫁與一農夫,草草了此餘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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婢女

宋代的婢女來源主要有三種:罪犯、掠賣和僱傭。

和之前的歷朝歷代一樣,宋朝同樣會將重犯的妻子女兒貶為奴婢,讓她們在官府之中服雜役。

宋朝法律雖然對掠賣奴婢的行為明文禁止:“略人為奴婢者,絞。”但在現實中卻屢禁不止,時有發生。宋朝甚至有官員以身犯法:“專事販賣人口,前後發起歸鄉幾六七十舟,父母相別,哭聲震野,聞者慘然”。

不過以上兩種奴婢終究還是少數,大多數的奴婢都是由於家中貧寒,迫於生計不得不受僱於富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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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封建社會的歷史長河裡,女性的地位是在不斷下降的。就連司馬光也說“夫天也,妻地也”,在這種觀點盛行的情況下,女性的地位怎麼可能高得起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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