凱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於2020年持續關聯交易的公告

股票簡稱:凱盛科技 證券代碼:600552 公告編號:2020-009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一、持續關聯交易基本情況

(一)持續關聯交易履行的審議程序

2020年4月27日,公司召開第七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2020年持續關聯交易的議案》。其中關聯董事夏寧、倪植森、解長青、王偉按規定迴避表決,其他3名董事全部同意。本關聯交易事項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關聯股東將在股東大會上對相關議案迴避表決。

本公司獨立董事事前審閱了上述議案相關資料,就相關問題與公司管理層進行了必要的溝通,同意上述關聯交易事宜並在董事會上發表獨立意見如下:公司預計的2020年持續關聯交易是正常的業務需要,遵循的定價原則公平、公正、合理,不會對公司的獨立性產生影響,不會導致公司對關聯人產生依賴,也不會對公司未來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產生重大影響,不存在損害上市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同意將該議案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公司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對上述關聯交易事項進行了認真審核及審議,認為:2020年持續關聯交易,是本公司正常生產經營所需,能充分利用關聯方擁有的資源和優勢為本公司生產經營服務,實現優勢互補和資源合理配置,能為公司業務收入及利潤增長作出相應的貢獻,符合本公司及其股東的整體利益,不存在損害公司和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

公司監事會於2020年3月27日召開第七屆監事會第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2020年持續關聯交易的議案》並發表意見如下:公司預計的2020年持續關聯交易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進行的,對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不會產生重大影響,也不影響公司的獨立性,不存在損害公司和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

(二)2019年持續關聯交易實際發生額及原預計情況

單位:萬元

注①:2019年8月及2019年9月,公司先後召開董事會及股東大會審議批准了由凱盛集團為公司在中國進出口銀行安徽省分行申請的6億元綜合授信提供擔保,並向其提供反擔保的議案,後實際使用擔保5億元。

(三)2020年持續關聯交易預計金額和類別

單位:萬元

二、關聯方介紹和關聯關係

1、基本情況

(1)中國建材集團有限公司

註冊資本:人民幣1713614萬元

法定代表人:周育先

企業住所:北京市海淀區復興路17號國海廣場2號樓(B座)

主要經營範圍:建築材料及其配套原輔材料的生產製造及生產技術、裝備的研究開發銷售;新型建築材料體系成套房屋的設計、銷售、施工;裝飾材料的銷售;房屋工程的設計、施工;倉儲;建築材料及相關領域的投資資產經營、與以上業務相關的技術諮詢、信息服務、會展服務;礦產品的加工及銷售等。

(2)凱盛科技集團有限公司

註冊資本:315447.79萬元

法定代表人:彭壽

企業住所:北京市海淀區紫竹院南路2號

經營範圍:建築材料及輕工成套設備的研製、銷售;輕工新技術的開發、轉讓、諮詢、服務及相關進出口業務;工程設計、諮詢。招標代理業務;綠色能源科技產品的應用研究和生產;綠色能源項目的諮詢、設計、節能評估和建設工程總承包;新能源領域內的技術開發、轉讓、諮詢、服務,新能源及節能產品開發、推廣應用、安裝;太陽能建築一體化房屋構件、集成房屋、新型房屋的技術開發、生產、組裝、銷售及安裝等。

2、與上市公司的關聯關係:

中國建材集團有限公司為公司的實際控制人。

凱盛科技集團有限公司系中國建材集團有限公司的一級子公司,現為公司的控股股東,其直接持有公司1%股權,受安徽華光光電材料科技集團有限公司委託管理本公司21.83%的股權,通過中建材蚌埠玻璃工業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間接持有本公司4.39%的股權,合併持有本公司股權為27.22%。

3、履約能力分析:

中國建材集團有限公司為國務院國資委控制的中央企業,實力雄厚,資信優良。凱盛科技集團有限公司是中國建材集團有限公司的“新玻璃、新材料、新能源、新裝備”業務平臺,擁有玻璃、水泥、建築、新能源、新型房屋、環境汙染治理的工程設計、總承包、諮詢、監理等甲級資質及對外經營權,產業基地分佈國內多個省份,經營網絡遍佈世界各地。上述關聯公司資信情況好, 2020年仍將繼續保持良好的發展趨勢,可正常履約。

三、關聯交易主要內容和定價政策

公司與上述關聯方所進行的關聯交易以自願、平等、互惠互利、公允的原則進行,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

公司將按本公告的第一部分“關聯交易基本情況”之(三)2020年持續關聯交易預計金額和類別列示內容,分別與中國建材集團有限公司、凱盛科技集團有限公司簽訂框架協議。具體關聯交易協議在實際採購或服務發生時由交易雙方另行簽訂。

本次關聯交易價格按照以下總原則和順序制定:

1、有政府定價的,執行政府定價。

2、無政府定價的,有指導性定價規定的,按其指導性規定的要求制定交易價格。

3、無政府定價和政府指導性定價規定的,以市場同類交易可比價格為定價基準。

4、如關聯交易不適用前三種定價原則,雙方協議確定價格,以補償對方提供服務所發生的成本及合理的利潤。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對上市公司的影響

本次審議的2020年持續關聯交易是為了滿足公司正常的生產經營、工程建設需要,是必要、合法的經濟行為,其定價原則合理、公允,符合公司長遠發展和全體股東的利益,將能為公司業務收入及利潤增長作出相應的貢獻,對公司持續經營能力及當期財務狀況無不良影響。對公司獨立性沒有影響,公司主營業務不會因此類交易而對關聯方形成依賴。

五、備查文件目錄

1、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決議

2、獨立董事事前認可意見

3、獨立董事關於公司年度董事會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4、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意見

5、公司第七屆監事會第六次會議決議

特此公告。

凱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0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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