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于 2020 年 3 月 1 日生效并实施,根据相关修订,《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正:

本次修正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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