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復活的證據是什麼?

們的救主不但為我們受死,而且還為我們從死裡復活。然而很多人對耶穌的復活卻難以相信,常常會問我們:“有什麼證據可以證明耶穌真的復活了呢?”下列各事實可證明耶穌真正復活:


耶穌復活的證據是什麼?


第一、信徒在主日的聚會

古代猶太人原來是守安息日,就是現在的禮拜六,七日的最後一日。但是主耶穌復活是在七日的第一日,馬可福音16章說得很清楚,七日的第一日,主耶穌從死裡復活。從此,信主的人就在七日的第一日,即現在的禮拜日聚會。使徒行傳20章7節記載,七日的第一日,我們聚會的時候。哥林多前書16章2節也有說到七日的第一日信徒聚會捐錢的事情。到了啟示錄1章10節,更是把七日的第一日叫作“主日” ,使徒約翰在主日受聖靈感動。我們看歷史,在主耶穌之後,凡是信靠主的人,他就不守安息日,而特別在七日的第一日即禮拜日聚會紀念主,這就證明主耶穌是在這一日復活。現在全世界都以主日來作假日,假如追溯根源,可以說這是神的安排,來為著主耶穌的復活作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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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空的墳墓

耶穌基督的身體不見了,沒有人能找到祂。保羅說,“我當日所領受又傳給你們的,第一,就是基督照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照聖經所說,第三天覆活了,並且顯給磯法看,然後顯給十二使徒看”(林前15:3-5)。當保羅寫道“…他被埋葬了,他復活了…“強烈暗示(在保羅是法利賽人的背景下)埋葬耶穌的墳墓是空的。對於像保羅這樣的法利賽人,墳墓中所埋葬的耶穌復活了。


耶穌復活的證據是什麼?

筆者去年到聖地旅遊,就到花園公墓去參觀,見到埋葬耶穌的墳墓,這墳墓長約一丈二尺,寬約九尺,高六尺多,洞門不高,低頭得蹲下身才能進去。進去卻能伸腰,站一下,也能看清楚,因為旁邊有個小洞,能透光。那一次我站在墳墓前帶著新約聖經,對著那墓誦讀主耶穌復活的事,一面讀,一面觀察那墳墓,覺得一字一句都對,證明著書人是親眼見過主耶穌墳墓而寫的。當你從墓裡出來,重新置身在太陽光下時,映入你眼簾的是一個木製的牌子,上面寫著:“祂不在這裡,已經復活了”。(路24:6)。這是最有力的證據,耶穌的遺體的確放在裡面,石封墓門,門外有兵丁看守,可是三天後,遺體不見了,除了耶穌的復活,其他種種的猜測都不能令人信服。


第三、多人親眼見到祂的復活

耶穌復活後在地上四十天有十次的顯現。馬利亞和抹大拉的馬利亞,大馬士革路上的兩個人。門徒們和信徒們,最後還向500人顯現,多人親眼見到耶穌基督的復活。使徒保羅在哥林多前書第十五章用了很長的篇幅來描述基督復活的事實,而他自己就是一個親眼見到復活的主的人。保羅原是迫害基督徒的急先鋒,後來卻成了將福音傳至地極的福音先鋒,他經歷了重重苦難,被毒打,鞭刑,石擊,海難,飢餓,貧困,最後被砍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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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使徒們的轉變(約一6:20)

使徒們由軟弱變為剛強,由悲哀變為喜樂。如果不是因為基督已經復活,門徒們怎會有如此見證,我們還記得嗎?當耶穌被捉的時候,祂的門徒嚇得一鬨而散,僅在場的彼得也是三次不認主。可是後來,這些門徒卻換了人似的,在極其艱苦的條件下,傳揚福音,直至獻出了生命,如果他們沒有認識到耶穌的復活,他們不可能有那麼大的勇氣。如果他們沒有遇見覆活後的耶穌,生命哪會徹底的改變呢?如果門徒們不是看到了耶穌復活,他們為什麼會回來,而且也不會殉道啊,誰會為了一個虛無縹緲的名頭丟掉生命?還有雅各的證據,雅各是耶穌的肉體弟弟,從小一起長大,他不相信耶穌是彌賽亞。當耶穌復活後向他顯現時,可想而知他是多麼地吃驚,耶穌的復活徹底改變了他的生命,他成了耶路撒冷教會的領袖,最後為主殉道。你說誰願意去為一個已經死了的人受罪?不單是初期教會的使徒和信徒們甘心樂意為主受苦,為道受逼迫(徒五:41, 7:60,8:1-4,12:1);就是在往後的歷史裡面,也有不少的基督徒甘心樂意為主受苦,甚至殉道。若基督沒有復活,又有誰願意為一個已經死去了多年的人受苦呢?


耶穌復活的證據是什麼?


同時如果基督沒有復活,門徒是不會不約而同的見證。因此,初期教會門徒們在傳揚主耶穌的時候,就集中在主復活的事上,他們都是為這事作見證(徒3:15)。

小結:當然主耶穌復活的證據太多了,我們沒有辦法一一說明,其實我們每一個神的兒女生命的改變就都是見證復活的主。主耶穌的復活是千真萬確的,今天聖經就是最好的證據。當基督在世時,祂說:“你們查考聖經,因你們以為內中有永生,給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約5:39)聖經是見證基督復活的書。如果基督沒有復活,聖經也不存在了。

內容來自 福音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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