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名舉報沒結果,漢中市一企業原領導再次實名舉報!

實名舉報沒結果,漢中市一企業原領導再次實名舉報!

1. 關於2019年5月12日鎮巴供電分公司職工陳定平電杆傾倒導致死亡,我做為赤南供電所所長第一時間給120及分公司安監部彙報。然而鎮巴分公司並未向當地漁渡派出所報案,而是當天下午公司安監部通知我到縣城來到城關派出所做筆錄。為何不在赤南派出所而是在城關派出所做筆錄?在做筆錄前經理楊立剛找到我再三囑咐為了企業的利益和名聲,一定要說咬定陳定平幹私活, 這樣對事情的處理更加有利。所以我在做筆錄時就說的是陳定平幹私活。第二天我同安監部回赤南,楊立剛指使安監部主任在我所的安全日活動記錄補楊立剛開會時強調不能幹私活的講話。而實際上楊立剛從未給赤南供電所全體員工開過任何會,為達到盡職免責的目的。這就是明目張膽的事後做假行為。

2. 事後我被開除而楊立剛只是罰了1萬塊錢,我找到楊立剛問:“你不是承諾只是免除所長,不會開除嗎?”楊回答說“死的是正式工,必須有人承擔責任。”

3. 關於簡池楊永佐被高壓電擊傷的安全事故被楊立剛隱瞞不報,也給楊永佐定的幹私活(傷情見圖)。楊永佐如此嚴重的傷勢楊立剛居然隱瞞不報,如果當時事發後嚴格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對全公司進行安全整頓,就不會發生陳定平的安全死亡事故。正因為楊立剛的瀆職才導致一個又一個悲劇發生。

4. 目前陝FE9929後備箱大量的高檔酒口袋的事情,雖然上級單位派人來調查,調查人員並沒有認真調查,目前調查結果也沒有向社會公佈。

實名舉報沒結果,漢中市一企業原領導再次實名舉報!

5. 2019年鎮巴縣境內電打死老百姓3人(這還不包括私設電網打死的3人),巴廟一人,三元一人,碾子一人。其中碾子已私下處理。巴廟,三元兩起法院已判決,鎮巴公司賠償157673元。2018年仁村一起電擊死亡賠償51752,以及幫回龍村支付了51752的賠償款,共計103144元。然而這些賠償款省市公司沒有撥付且無法做帳,這些錢是怎麼支付的?所以我認為鎮巴公司涉嫌私設小金庫。組織應對資金的流程調查,並向社會公佈。

6.楊立剛利用職權給大客戶減免上百萬元的電費。

7.把已有用戶出資建成的電力工程列入網改項目,套取網改資金。使用網改材料做用戶客程。涉嫌套取網改資金私設小金庫,用於高檔消費,安全事故的賠償,至於有沒有落入他們的腰包有待紀委來查證。

8.目前,鎮巴的輸電線路仍存在大量的安全隱患(見圖),這麼多起傷亡事故,都沒有進行整改。國家每年投入幾千萬上億網改資金你們是否全部用於網改?

實名舉報沒結果,漢中市一企業原領導再次實名舉報!

實名舉報沒結果,漢中市一企業原領導再次實名舉報!

我父親實名舉報的內容,至今沒有任何部門,任何人給予答覆。我作為赤南鎮供電所的原所長,願意向社會敞開心肺,跪求上級相關門認真調查核實,處理。

4月10日實名舉報內容:

我叫楊沛文,現年63歲,家住鎮巴縣赤南鎮,身份證號:612328195704021231,是鎮巴縣供電分公司退休農電工。我的兒子楊津,是鎮巴供電分公司原赤南供電所所長。現在我本著對社會、對家鄉父老的負責,想把幾個事件的真相公佈於眾。

一、2019年2月3日,鎮巴縣簡池供電所職工楊永佐(勞務派遣工)在永樂鎮處理線路故障,被10KV高壓電擊造成重傷,整個右腳幾乎被燒掉,只留了半隻腳,被工傷鑑定為傷殘8級。這是一起嚴重的安全生產事故,但是鎮巴縣供電分公司沒有按照程序依法上報,採取降格私下調解的方式處理。屬於典型瞞報事故。

二、2019年5月12日,鎮巴縣赤南供電所職工陳定平在登杆作業中,因電杆傾倒導致死亡,陳定平被認定為工傷。赤南供電所所長楊津被鎮巴縣供電分公司解聘,而公司經理楊立剛只是繳納了一萬元罰款了事。這次“5.12事故”處理避重就輕,不劃分責任,明顯不公。

三。鎮巴縣供電分公司相關領導違反中央的八項規定,套取挪用公司資金購買高檔酒水公款吃喝。公司經理楊立剛的專職司機是西鄉的,後被責令回西鄉,在交接的專車陝FE9929的後備箱裡,公司職工拍到很多飛天茅臺、五糧液等高檔酒的手提袋,併發到公司司機微信群。鎮巴縣供電分公司職工都知道這件事,職工微信群也曾討論過這事,後鎮巴供電分公司為了避免事態擴大,強令解散職工微信群,嚴令知情職工不準聲張。

法律顧問:陝西銳博律師事務所 劉哲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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