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浚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运用网络查控措施一天执结两起案件。
马某与孙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闻某与袁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判决被告败诉后,孙某、袁某作为履行义务人,认为标的小,法院不会大动干戈,均拒不履行义务。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充分运用网络查控措施,冻结孙某名下存款,并查到袁某名下登记有车辆。两名被执行人为保住自己的财产,均积极履行了义务。
执行法官提醒广大市民,对于小标的案件,大多数被执行人存在侥幸心理,认为法院不会因为一点小钱就大动干戈,即使不还钱,法官也不会去找他们。其实,在信息化的当下,网络查控具有高效、便捷、广覆盖的特征,已成为执行局的一把利剑,对于相对简易的案件更具威慑力。
閱讀更多 猛獁鶴壁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