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4年後,“網紅”周某即將出獄!曾說“這輩子都不可能打工”

“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啦,這輩子不可能打工的。做生意又不會做。就是偷這種東西,才能維持了生活這個樣子......”

2012年6月,因偷竊電動車被民警抓獲的犯罪嫌疑人周某,在接受媒體採訪時,用不思悔改的語氣進行了如此表述。該採訪視頻,在網絡上躥紅,引起關注。


服刑4年後,“網紅”周某即將出獄!曾說“這輩子都不可能打工”


2016年9月,周某因犯搶劫罪、盜竊罪,被南寧興寧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自2015年10月19日起至2020年4月18日止),在柳州服刑。如今,刑期將滿,他也即將出獄了!


▲2012年6月,因偷竊電動車被民警抓獲的犯罪嫌疑人周某,在接受廣西當地媒體採訪時語出驚人。


記者:為什麼要做小偷?


周某:沒有錢了,肯定要做啊,不做沒有錢用。


記者:那你不會去打工嗎,有手有腳的。


周某: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這輩子不可能打工的。做生意又不會做,就是偷這種東西,才能維持得了生活這樣子。


記者:那你覺得你家好還是在看守所好?


周某:進看守所感覺像回家一樣。大年三十晚上我都不回去,就平時家裡出點事,我就回去看看這樣子。在看守所裡面的感覺,比家裡面感覺好多了!


記者:為什麼?


周某:在家裡面一個人很無聊,都沒有朋友、女朋友玩 ,進了裡面去個個都是人才,說話又好聽,我超喜歡在裡面。


周某人何許人也?


周某綽號“阿三”,廣西南寧人,小學文化,無業。在媒體刊播的視頻中,周某稱喜歡賭錢,有時輸到一分錢都不剩。沒有錢之後就偷竊電動車,然後拿著贓款出入KTV、玩遊戲機。


法律文書記載


周某第一次獲刑是在2007年6月4日,周某因犯盜竊罪被南寧市興寧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2007年12月24日刑滿釋放;2012年10月10日,周某第二次因犯盜竊罪被南寧市西鄉塘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2013年12月5日刑滿釋放;2015年1月23日,周某第三次因犯盜竊罪被南寧市西鄉塘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2015年6月16日刑滿釋放。


刑滿釋放後的周某,並沒有改過自新,而是再次伸出了罪惡的雙手。


2015年8月14日凌晨,周某夥同他人在南寧盜走五輛電動車;2015年9月24日至25日期間,周某夥同他人在南寧市盜走一輛電動車。


司法機關還查明,在此之前的2014年9月21日,周某夥同他人到南寧市大烏新村盜竊電動車時,與車主發生衝突,周某同夥使用鋼釺威脅車主,致車主的右後側肩胛骨受傷。


2016年9月19日,南寧興寧區法院以周某犯搶劫罪、盜竊罪,兩罪並罰判處其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自2015年10月19日起至2020年4月18日止),並處罰金10000元。


時過境遷,

周某如今怎麼樣了?


近日,網上出現了周某即將出獄的消息。


服刑4年後,“網紅”周某即將出獄!曾說“這輩子都不可能打工”

服刑4年後,“網紅”周某即將出獄!曾說“這輩子都不可能打工”

新浪微博截圖


4月10日,柳州監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周某確實在柳州監獄服刑,由於周某關注度較高,已有人向柳州監獄電詢周的信息,但詳細情況不便透露。

南寧市興寧區法院工作人員向記者證實,

周某即將於4月18日從柳州監獄釋放。


服刑4年後,“網紅”周某即將出獄!曾說“這輩子都不可能打工”


雖然周某的“名言金句”走紅網絡

但是大家都知道

只有腳踏實地的工作

才能創造美好的未來

你現在在做什麼呢?

未來有什麼規劃?

評論裡一起說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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