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零售”對連鎖企業提出的四點要求

從連鎖企業的現狀來看,總部與門店關係基本上是管理與被管理的關係,也就是大家意識上的上下級關係。於是,總部出臺的相關標準、方案,在門店執行時,總是遇到各種的不適應。企業在響應消費者的需求上,總是不能準確、迅速。

新零售是“用戶思維“的產物,要求我們更理解顧客、更迅速地捕捉到顧客需求的細微變化。所以,總部與門店之間,應該是服務與視頻通話服務的關係。總部在管理的角度,為了達到管理的一致性而扼殺了門店的靈活性,為了管理的便利性而忽視了門店所處的區域特性、顧客結構、競爭態勢,所以我們發現,企業所要求的門店運營質量的提升成為空談,總部管得和越多,反而適得其反。

新零售,對於連鎖門店總部,提出了四點新要求。

“新零售”對連鎖企業提出的四點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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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從標準化到個性化。

連鎖總部所有的商品管理、店務管理、服務管理都是標準化的,這時我們發現,管理上輕鬆了,但是顧客體驗差了,因為顧客的需求是不一樣的,社區店顧客喜歡家庭分享裝,偏好於送貨上門,而商圈店的消費者要求商品易於攜帶,喜歡坐下來體驗產品的獨特性。所以“千店一面”的連鎖,已經很難獲得顧客,因為不同位置的競爭是不是一樣的,你做得一樣,只能是被競爭對手打死。千店千面,是連鎖總部要考慮好的一個新要求。

以前我們做連鎖,把店長和店員當成“設備“,只要做好規定動作就可以了。現在,顧客需求越來越不可捕捉,“規定動作”已經無法獲得顧客好評。門店作為企業整體利益的一部分,承擔門店相對獨立的經營責任,那麼,我們就要把經營權限給他,讓他更好地服務於顧客。合夥人機制的產生,大大解決了這一問題。

三、胖總部瘦門店

即然已經授權門店來經營,為何還是需要一個胖總部呢?這是因為,商品選擇、商品陳列、營銷方案下放給門店,可以大大提升門店的適應性與動能,但是,誰來管理顧客呢?還是店員?店員只能接待顧客,他無法預知顧客的商品需求、價格偏好、消費時機,所以只能是被動地“坐店等客”,而新零售要求我們要把營銷活動開展於顧客到店之前,所以算法技術、大數據技術、機器學習技術就可以把顧客進行分類、預測,從而更好地給顧客提供價值。這是門店做不到的,只能是總部有數據中心,然後把這些數據加工後,傳輸到門店,讓門店按這些數據進行營銷活動的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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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從管理門店到管理顧客

顧客是從最有價值的資產,這一點大家都有共識,但是我們發現:有門店沒顧客、有粉絲無轉化、有會員無互動的局面,是很多門店面臨的現狀。所以我們在思想上要明確我們的工作重點是管理顧客,那麼如何做呢?

首先要有會員,現在很多連鎖企業都知道會員的重要性,也發了很多卡,不管是折扣卡還是儲值卡,最後發現只增加了費用,會員的消費並沒有太多變化,為什麼?因為會員是需要管理的,而不是能過促銷一促而就的。

其次是有鏈接,我們給顧客辦了會員卡後,沒有和會員建立鏈接呢?他能適時得到你信息嗎?所以我們花了很多錢,推廣公眾號,把公眾號的粉絲提到一定的數量,甚至以10萬、100萬計,我們所以,結果不好。為什麼?

最後,有互動,只有會員,沒有互動,就無法轉化。我們看到很多直播大V等,一個人比過一個店、一個企業的營收,為什麼?互動才是新零售最核心的。我們連鎖門店如何建立互動呢?我們比線上商城和個人有太多的優勢了,只是我們沒有做罷了。

“新零售”對連鎖企業提出的四點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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