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报告】深圳“网红”带货售假3000万 获刑四年罚款700万

当前“网红经济”如火如荼,直播带货更火,但是,做直播带货,信誉很重要,法律更要遵守。近日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就宣判了一起网红售假案,一审判决程某雨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700万。


【消费者报告】深圳“网红”带货售假3000万 获刑四年罚款700万

据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了解,该女网红销售的服装及丝巾等物品,都是带LV、巴宝莉等品牌的商标及包装盒。但她卖的价格只是专柜价的十分之一。2018 年 6 月,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民警接到举报,说这名网红卖的是假冒商品。民警按照线索上门检查,现场查扣服装一批。经深圳市商标协会及相关授权公司鉴别,这些现场查扣的服装,都是假冒产品。2018 年 11 月,公安机关在杭州市某小区将被告人程某雨抓获归案。

【消费者报告】深圳“网红”带货售假3000万 获刑四年罚款700万

南山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法官周灵均告诉我们:“她销售明知是假冒 LV、GUCCI、CHANEL、Dior、BURBERRY、FENDI、VALENTINO 等品牌注册商标的服装,没有得到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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