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丟失登報流程

《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是市、縣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允許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其主管機關是市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證書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統一印製、辦理登記審批和核發證書。

房地產商在銷售商品房時,如該房屋已建成,還應持有房屋所有權證書。購房者如需調查房屋的建築質量,還可查驗房地產商的《工程驗收證》。

按規定房屋未建好之前出售均要辦理此證,房產商將有關資料送到市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申請,批准後方可預售樓房(現樓不需此證)。

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不同於商品房銷售許可證,不能將兩者混淆起來,商品房銷售許可證與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區別在於各自取得的條件不同,主要表現在:商品房(現房)銷售許可證的取得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開發企業具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和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證書;

2、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和使用土地批准文件;

3、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開工許可證;

4、已通過竣工驗收;

5、供水、供電、供熱、燃氣、通信等配套基礎設施具備使用條件,其他配套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具備交付使用條件或已確定進度和交付日期;

6、物業管理方案已落實。買現房的好處在於可以比較清楚地瞭解房屋的現狀,可以儘快取得房地產權利證書等。

登報方式:

1、手機微信、支付寶搜索“登報通”小程序;

2、選擇刊登地區以及報紙;

3、填寫刊登的內容,並完成訂單提交;

登報模板:

XXXXXXXXXX公司不慎遺失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正本,證號:XXXXXXXXXXXXX,聲明作廢。

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丟失登報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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