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法院:巡回法庭开在案发现场

4月8日上午,安徽亳州蒙城县法院巡回法庭在立仓镇罗集社区的英水沟边举行了一场特别的庭审。大约半年前,杨某平在这里身亡,其家人认为国网蒙城县供电公司、蒙城县禹祥小型水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立仓镇罗集社区居民委员会和蒙城县立仓镇人民政府没有尽到管理义务,导致杨某平触电身亡,索赔325534.3元。

蒙城法院:巡回法庭开在案发现场

2019年10月20日,杨某平在位于蒙城县立仓镇罗集社区的英水沟沟边的国网蒙城县供电公司所有的高压线下身亡,后死者亲属向蒙城县公安局立仓派出所报警称杨某平因钓鱼触电死亡,并于10月21日将其火化。

杨某平的妻子、女儿、儿子等五位原告认为,杨某平的死亡系触电身亡,高压线路所有者、管理者国网蒙城县供电公司在事发地未按国家安全防护标准架设高压线,更未设置任何安全、警示标志和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同时,英水沟系立仓镇2014年7月份开工建设的重点水利工程项目,管理单位是蒙城县禹祥小型水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所有者和发包方是蒙城县立仓镇罗集社区居民委员会、蒙城县立仓镇人民政府。由于事发地点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上述四单位均没有设置任何警示标志、安全防护措施,更没有尽到管理义务,对杨某平的死亡均存在明显的过错,理应承担赔偿责任,故要求四被告共同赔偿原告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以及其他合理花费共计325534.3元。

蒙城县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为方便当事人诉讼,查清案件事实,决定将巡回法庭设置在该案的案发现场。

蒙城法院:巡回法庭开在案发现场

庭审当日,在杨某平身亡的英水沟沟边,简易法庭布置完毕,现场还安排有专业的测量人员。原来,原被告双方对案发地电线高度始终不能统一,作为责任认定依据,电线高度的数据至关重要,主审法官李廷峰在开庭前联系了专业的测量人员,在原被告双方和村民的共同见证下,实地测量案发现场各个数据。庭审中,原被告双方各执一词,举证、质证、辩论等程序依次展开,两名证人出庭作证并接受询问质证,整个庭审持续了两个多小时。该案未当庭宣判。

蒙城法院:巡回法庭开在案发现场

“选取这起案件开展巡回审判,一是因为当事人人数众多且原被告双方都在立仓镇,可以方便当事人应诉,让群众少跑腿。二是因为双方争议焦点在于案发现场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是否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等,在现场开庭便于法院更加直观地了解情况,搜集证据。”蒙城县法院法官李廷峰介绍,法院也希望通过这次庭审,引导群众注意安全,重视自己的生命健康,同时在遇到问题时,能够用法律思维和法律手段来解决问题。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