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願過二十二年不見天日的生活,他究竟在為何贖罪?

故事要從30年前說起,29歲的宋剛與25歲的張可因為工作原因相識。宋剛對美麗溫婉的張可一見鍾情,那時彷彿天雷勾動地火般陷入熱戀的他不知道這個女人將會怎樣改變他的一生。因為他在老家已經由父母包辦娶妻生子了。

他們相見恨晚愛的難分難捨,卻從不敢公開交往,這種地下戀愛模式更讓他們的感情與日俱增。就這樣八年的時光過去了,這八年間戀愛雖美好,但是生活更不易。宋剛每日都面臨著巨大的壓力,一邊是老家的妻兒父母、周圍人的指責刁難、社會背景下對重婚罪的重刑都讓他無從抉擇。另一邊與他如膠似漆難以割捨的戀人為他付出了青春還要陪伴他一生。

自願過二十二年不見天日的生活,他究竟在為何贖罪?

也許是愛的催眠讓人失去理智。這對地下戀人在經過幾番苦痛掙扎後還是做出了一個驚人的決定,他們避開了所有認識他們的人,悄悄去到了一個千里之外的偏僻小鎮。對於宋剛的家人來說他悄無聲息的人間蒸發,再無音訊。而宋剛則住進了一個暗無天日的閣樓,二十二年再也沒有踏出過一步。

這二十二年裡宋剛除了張可再也沒有與其他人有過任何接觸,周圍的鄰居都不曾發現他的存在。每天李可出去趕集賣貨,宋剛就在屋裡收拾家務,做好飯等她回來。只靠李可賣貨掙不到幾個錢,他們的生活可以用一貧如洗來形容。但他們兩個人沒有一刻動搖,從來都不曾後悔過。兩個人甚至連一顆蘋果都一定要分著吃。生活艱苦,他們卻甘之如飴。直到走訪的社區民警無意中發現了宋剛,他們的故事才被世人知道。

宋剛這個人,你說他有情有義,他卻一點音信沒留拋妻棄子;你說他無情無義,他卻為一個女人坐了二十二年的"牢"。我們在感嘆宋剛和李可相依相守生死與共的愛情時,更應該想到愛情的背後還應該有責任。宋剛將自己深藏閣樓這類似於自罰的行為,也許正是他對於過去妻兒深深的自責,還是對於他們懷有歉意的。但是這樣的局面明明是可以避免的。

情何以堪,宋剛和李可的愛情讓包括他們在內的許多人都付出了慘痛的代價。

自願過二十二年不見天日的生活,他究竟在為何贖罪?

這樣的故事有特定的時代背景,現在類似的悲劇越來越少,但家庭責任與個人情感之間的衝突並沒有減少。離婚會不可避免地對孩子造成傷害。想要減少對孩子的傷害,父親母親離婚後仍然要一如既往地關心孩子,讓孩子瞭解父母不在一起生活並不會影響他,讓孩子不會感覺到缺少了愛。

因為愛,他失去自由,甘心受縛,畫地為牢;因為愛,她肩負重擔,心甘情願,勞碌奔波;也是因為愛他的前妻終身未改嫁,含辛茹苦,養兒育女。愛給人以勇氣,愛更應該承擔起責任。迷失於愛河中的人們啊,你們知道究竟該何去何從嗎?

自願過二十二年不見天日的生活,他究竟在為何贖罪?

(PS:影子法律小課堂:重婚罪在我國屬於自訴案件,通俗講就是民不舉官不究。《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定,有配偶而重婚,或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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