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延续!一般纳税人又能转小规模纳税人了!


好消息,延续!一般纳税人又能转小规模纳税人了!

1、该文件中第六条提到:一般纳税人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好消息,延续!一般纳税人又能转小规模纳税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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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意味着:原本已于2019年12月31日到期的“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政策,又延续了一年。

2、可选择享受增值税减免税收政策

自某项增值税减免税政策出台后,一般纳税人可以在该项政策执行期限内,按照纳税申报期选择开始享受这项减免税政策的时间。

在一般纳税人实际享受某项服务、不动产或无形资产相关减免增值税政策后,选择放弃其减免税权的,与销售货物放弃减免税权一样,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放弃免(减)税权声明,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呈哥这里需要特别提醒注意的是,上述规定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的填写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一般纳税人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二、免税项目”第4栏“免税销售额对应的进项税额”和第5栏“免税额”不需填写。

4、二手车经销纳税人减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自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减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并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0.5%)。

好消息,延续!一般纳税人又能转小规模纳税人了!

感谢大家对呈哥的关注,​具体详情,请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秀财网,由中呈财税整理发布,内容仅供读者学习交流,侵权立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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