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Q&A——增值税减免税政策出台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何时开始享受吗?

问:增值税减免税政策出台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何时开始享受吗?

答:可以。自2020年5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可以在增值税免税、减税项目执行期限内,按照纳税申报期选择实际享受该项增值税免税、减税政策的起始时间。

一般纳税人在享受增值税免税、减税政策后,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文件印发)第四十八条的有关规定,要求放弃免税、减税权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纳税人放弃免(减)税权声明,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一般纳税人自提交备案资料的次月起,按照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可登陆登录电子税务局,进入【我要办税】--【税收减免】--【放弃减免税申请】模块,提交《纳税人放弃免(减)税权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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