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農村宅基地新政策來襲,關係到每個農民的利益

農村宅基地主要用於建設住房,不過在此之前,農村宅基地資源浪費和緊張的情況頗受爭議,我們都知道現在在農村申請一處宅基地並非易事,因為基本上都已經劃分完,尤其一些人口比較緊密的村子,宅基地資源更加緊張,但是有些人口稀疏的村子宅基地資源卻得不到有效利用,呈現出閒置的狀態,為了整合農村宅基地資源,農村相繼完成了土地確權工作,並且現在也相繼出臺了一些新的規定。

農村宅基地可以說是農民在農村生活的基本保障,這是國家免費讓農民使用的建設用地,目前農村資源雖然比較多,但很多資源都無法得到有效的利用,宅基地使用問題也比較多,我們都知道2020年是全面脫貧的關鍵之年,同時也是為了讓農村群眾走向小康社會的決勝之年,而宅基地的整合和新規出臺看似與小康社會不掛邊,但卻透露出新農村建設這一統一目標,隨著現代化新農村建設,農村宅基地監管力度加大也是必然,更是用來維護農村群眾的相關權益,那麼問題來了,2020年農村宅基地都有哪些新的政策呢?下面這4個問題關係到農民利益,早了解。

2020年農村宅基地新政策來襲,關係到每個農民的利益

1、將閒置宅基地盤活利用

農村雖然宅基地資源比較緊張,但實際很多宅基地都是閒置狀態,有些是五保戶去世之後無人繼承,有些是農民外出打工後,宅基地一直荒廢著,而這樣的宅基地如果閒置勢必就會造成浪費,所以目前不少地方鼓勵農民盤活利用閒置的宅基地,通過自主經營、委託經營、合作經營等方式,像開展鄉村旅遊或者鄉村經濟等等,這樣一來對於那些平時不在農村生活,又擔心宅基地閒置會被收回的農民來說也是一份保障,更是將這些閒置的宅基地進行盤活和利用。

2、超出宅基地使用面積收取佔地稅

去年佔地稅開展之後,相信不少農民朋友也都有所瞭解,在農村有些農民在建設房屋的時候超出了宅基地總面積,也就是自己的總面積本來是400平米,但是在建設的時候超出了這個範圍可能是430平米,那麼超出的部分就可能面臨被收回,超出範圍建設的建築物也將會被拆除,但對於很多人來說,辛辛苦苦建設的住房不想拆除,那麼就需要繳納一定費用,並且這是一次性繳納。

3、宅基地允許村集體內流轉

目前農村宅基地閒置和緊張是一個比較矛盾的問題,又和“一戶多宅”這樣的問題產生了比較大的分化,因為有的五保戶獨身一人卻有很多處宅基地,而有的人一家六口卻住在擁擠的住房裡,一邊是閒置的宅基地得不到利用,一邊是申請不到宅基地,加上以前也不允許私下買賣宅基地,而隨著土地改革之後,按照三權分置把宅基地的使用權放活,允許宅基地在村集體流轉,也就是說轉讓方和被轉讓方都是村集體內經濟成員之一,並且符合一戶一宅的情況下,經過村集體公示批准之後就可以進行轉讓。

2020年農村宅基地新政策來襲,關係到每個農民的利益

4、宅基地繼承新變化

以前農村宅基地一直是世代相傳,父輩去世之後子女來繼承,甚至一些戶口遷出本村了,依然可以繼承農村父母的宅基地並進行處置,而今後這樣的情況不允許了,目前農村土地已經確權,一個戶口只允許擁有一處宅基地,如果子女戶口遷出之後就不能繼承父母的宅基地,同樣即便子女戶口在本村,但名下有宅基地了也不可以繼承,因為這不符合“一戶一宅”的政策,但可以繼承父母的房屋,不過值得注意的是因為沒有宅基地的使用權,是否可以對房屋進行翻建和新建,只能進行加固,直到房屋倒塌,宅基地由村集體收回。

從上述來看,宅基地盤活利用其實也是為了長遠打算,現在農村宅基地閒置對於很多新出生的人來說自然是不公平的,因為有些宅基地即便被閒置也沒有得到有效的利用,而今後隨著這些宅基地制度完善,對於很多農民來說經濟利益也是一個很好的保障。

2020宅基地建房最新政策:需要審批嗎?

2020宅基地建房嚴格落實“一戶一宅”規定:宅基地是農村村民用於建造住宅及其附屬設施的集體建設用地,包括住房、附屬用房和庭院等用地。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面積不得超過本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

宅基地下放鄉鎮政府審批:下放宅基地審批權,可由鄉(鎮)政府審核批准。

落實“三到場”要求:宅基地申請審查到場、批准後丈量批放到場、住宅建成後核查到場。

禁止未批先建、超面積佔用宅基地:對歷史上形成的宅基地面積超標和“一戶多宅”等問題,分類進行認定和處置,而非一律收回。

經批准易地建造住宅的,應嚴格按照“建新拆舊”要求,將原宅基地交還村集體。

所以,在2020年,宅基地建房審批是必須的,建房戶提出建房申請,經社、村同意(簽字、蓋章),村、鎮建環辦對用地及建房地點進行初審,符合條件的,予以受理。

2020年農村宅基地新政策來襲,關係到每個農民的利益

村、鎮建環辦現場勘查、定點,並對建房戶基本情況、現有房屋狀況進行核查,符合建房、用地條件的,由村、鎮建環辦發放規劃,用地審批表格。經社、村同意(簽字、蓋章),由建環辦工作人員審核、填表籤初審意見。由國土所工作人員填好表格,交國土所領導簽註意見。鎮人民政府的分管領導審查同意後到黨政辦公室蓋章,由建環辦核發《鄉鎮建設規劃許可證》,縣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審核批准,填發建設用地許可證。

此外,還有農民朋友們關心,農村宅基地上建房高度有沒有限制。我們也瞭解到,這項並沒有嚴格的限制,一般的是正常的三層以內都能通過審批。

農村宅基地用地標準:佔用農用地每處不超過200平方米(0.30畝),佔用建設用地和未利用地每處不超過233平方米(0.35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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