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房落户进入倒计时!积分落户难!难!难!其实本科在苏州落户几无门槛

最近,朋友圈里都在讨论房迁落户即将取消的消息:

2020年1月1日起,苏州将取消房迁落户

苏州将正式进入积分落户时代

还剩两个多月,苏州房迁落户的时代就结束了。

在朋友圈疯传的同时,不少人对此纷纷抱怨:苏州的落户政策太紧了、不符合一二线城市放宽落户的大方针、更有人暴言——苏州的户口很了不起吗?这么严!

靠房落户进入倒计时!积分落户难!难!难!其实本科在苏州落户几无门槛

那么苏州的落户政策真的紧吗?我们先来看一下近年来苏州实行的落户政策

2016年,苏州发布《苏州市户籍准入管理办法》,规定从2017年起,买房不再能落户,符合此前房迁落户政策的,需要在2019年12月31日前办理。

即购买市区成套商品房75㎡以上,并在2016年12月31日前取得产证,并且满足:

1. 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满3年,并与市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同时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的人员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2、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满3年,并在市区经商、兴办企业3年以上,近3年累计纳税5万元以上,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3年以上的人员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依前款规定提出申请。申请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

也就是说,在2016年12月31日取得产证的同时,还需要在2019年12月31日前满足3年社保,才可申请落户。

所以从2020年开始,就只能通过

积分或者人才的方式在苏州落户了。

很多人吐槽,在苏州想要靠积分落户,实在太难了!

靠房落户进入倒计时!积分落户难!难!难!其实本科在苏州落户几无门槛

据调查,2019年上半年,苏州积分落户的名额为950人,最低分715分,下半年1798人,预计分数700分左右,全年仅3000人不到,少~

靠房落户进入倒计时!积分落户难!难!难!其实本科在苏州落户几无门槛

积分落户的操作过程复杂,要求高,且以你那只有两次申请机会,想要通过积分在苏州落户,真的很难!

不过除了积分,还可以通过人才落户,很多人认为自己不属于人才,其实,人才落户要比你想象的容易得多,同时也是最快的落户途径。

应届毕业生落户

应届毕业生落户为例,想要在苏州落户——

不需要买房、不需要积分

甚至不需要社保!

毕业2年以内的本科生

首次三方协议与苏州公司签订

只要满足以上条件

无论你是哪里人,哪里上的大学

即可直接落户苏州

【办事依据】

1. 江苏省公安厅

关于印发《江苏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的通知(苏公规〔2016〕3号);

2.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户籍准入管理办法的通知》(苏府规字﹝2016﹞3号);

3.《关于贯彻落实<苏州市户口管理准入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保才[2016]10号)

【服务对象】按照毕业生就业政策,接收安置的毕业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及苏州市生源的中专毕业生。

【所需材料】1、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就业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3、《户口迁移证》或《户口迁移通知书》、《户口登记表(原件)》等。

【服务流程】1、就业报到用人单位或毕业生持学历证书和《就业报到证》原件到市人才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办理就业报到手续。

符合报到条件的,由毕业生接收主管部门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在《就业报到证》上签署意见,并加盖高校毕业生就业调配专用章。

2、落户2.1 本地生源高校毕业生返籍落户就读时将户口迁到外地学校,毕业后拟将户口从学校集体户迁回的:凭毕业证明材料、《就业报到证》、已加盖高校毕业生就业调配专用章的《户口迁移证》等材料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2.2 非本地生源高校毕业生落户2.2.1就读时将户口迁入学校、毕业后拟将户口从学校集体户迁到苏州市区的:

2.2.1.1从市区内学校集体户迁入的,凭毕业证明材料、已加盖高校毕业生就业调配专用章的《就业报到证》、《户口登记表》等材料到合法稳定住所或用人单位集体户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2.2.1.2从苏州四县市内学校集体户迁入的,凭毕业证明材料、加盖高校毕业生就业调配专用章的《就业报到证》、《户口登记表》等材料,到合法稳定住所或用人单位集体户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2.2.1.3从外地学校集体户迁入的、凭毕业证明材料、加盖高校毕业生就业调配专用章的《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等材料到合法稳定住所或用人单位集体户所在的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2.2.2就读时未将户口迁入学校、毕业后拟从原籍地迁到苏州市区的:

2.2.2.1从苏州四县市内迁入的,凭毕业证明材料、加盖高校毕业生就业调配专用章的《就业报到证》等材料,到合法稳定住所或用人单位集体户所在的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2.2.2.2从江苏省内迁入的,凭毕业证明材料、加盖高校毕业生就业调配专用章的《就业报到证》、《户口簿》等材料到户口迁出地办理《户口迁移证》,再凭《户口迁移证》等材料到合法稳定住所或用人单位集体户所在的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2.2.2.3从江苏省外迁入的,凭毕业证明材料、加盖高校毕业生就业调配专用章的《就业报到证》、《户口簿》等材料到户口迁入地的区公安分局或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准予迁入证》,再凭《准予迁入证》到户口迁出地办理《户口迁移证》,最后持《户口迁移证》等材料到合法稳定住所或用人单位集体户所在的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以上2.2所含人员,如无合法稳定住所或用人单位无单位集体户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档案转入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的,可办理人事代理和人才集体户挂靠手续。

【收费标准】不收费

【服务时限】就业报到现场办结 【服务地点】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干将西路288号)一楼大厅1-4号窗口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午间不休)、周六上午:9:00-12:00(节假日除外)

【服务电话】65815515

附:各区办理准迁证地址:姑苏区行政服务中心:苏州市解放东路117号高新(虎丘)区公安分局:苏州新区科技城锦峰路公检法大楼相城区行政服务中心:苏州市相城区庆元路168号市民服务中心吴中区行政服务中心:苏州市吴中区吴中经济开发区塔韵路苏街198号商务中心B楼园 区行政服务中心: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东351号工商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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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本科生(含大专)落户

如果你是毕业2年以上的本科生(或者大专生),在苏州工作,并且缴纳社保,通过人才引进落户也十分容易:

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报送备案的在职员工,

本科及以上学历连续缴纳社保1个月以上,大专学历连续缴纳社保2年以上的,均可申请。

【办事依据】

1. 江苏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的通知(苏公规〔2016〕3号);

2.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户籍准入管理办法的通知》(苏府规字﹝2016﹞3号);

3.《关于贯彻落实<苏州市户口管理准入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保才[2016]10号)

【服务对象】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一级或者硕士研究生以上学位的人员;

2、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二级或者本科学历,且年龄男性40周岁、女性35周岁(紧缺专业、急需的年龄可放宽至男性45周岁、女性40周岁)以下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

3、具有职业技能等级三级或者大专学历,且年龄在30周岁(紧缺专业、急需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被市区单位合法聘用,连续工作满2年以上,同时段参加社会保险,并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

【所需材料】

1、人事(职工)档案

凡具有大中专及以上学历、实行社会保险制度前参加工作及已建立职工(人事)档案的人员应当提供,职工(人事)档案应当完整齐全、真实有效。

2、人才引进落户登记(备案)表

所有表单由接收单位或个人如实填写,本人签字,单位核实后加盖公章。《苏州市人才引进落户登记表》或《拟调人员呈批表》(一式一份),可在我中心网上申请审核通过后,直接下载正反面打印在A4纸上,并由本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

按紧缺专业、急需放宽年龄办理的,用人单位应提交包括单位基本情况、拟引进人员的技能和引进理由等方面的书面报告。

3、学历、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证明

⑴、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注册备案的“在线验证码”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无注册备案信息的应提供学历认证“报告编号”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

⑵、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苏州市人才引进职称证书审核表》(原件)(表格由本人填写签字确认、引进单位、人才服务中心盖章后,带证书原件、评审表(初定表、备案表)或批准文件到苏州市人社局专技处办理审核手续);

⑶、具有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提供:《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和相关证明材料(人社部职业资格证书查询网页的打印页面或证书发证机构出具的证书证明)(原件)。

4、户籍证明

⑴、本人及随迁人员迁出地(原户籍地)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或《户籍证明》原件);

⑵、迁入地的户口簿、苏州市区《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用人单位集体户首页(原件和复印件)等。

5、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提供社会保险缴费满一个月及以上(具有职业技能等级三级或者大专学历人员连续缴费2年及以上)的参保证明(以实际到帐为准)。

参保地为市区的可提供个人编号、园区的提供《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原件)。

6、婚姻证明

已婚人员提供《结婚证书》(或婚姻状况证明),离异人员提供《离婚证书》、协议或法院调解、判决书等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7、子女随迁证明

提供随迁子女的出生医学(家庭关系)或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8、引进现役军官配偶

提供经苏州市人社局军官转业安置处(军转办)审核同意的《现役军官家属人才引进审核表》(原件)。

9、其他规定的材料。

【服务流程】

1、申 请

(1)有主管部门的接收单位,由接收单位向上级主管部门(县、处级单位)提出申请,主管部门初审后发《商调函》,本人持《商调函》前往原档案保管单位办理档案转移等手续。到档后通过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平台 ,提交相关信息。

(2)无主管部门的接收单位,可直接登陆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平台,提交申请,审核通过后,由单位或本人带身份证到我中心一楼大厅公共服务窗口签发《调档函》。本人持《调档函》到原档案保管单位办理档案转移等手续。

[无网上服务平台申请账号的,凭单位介绍信及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到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公共服务窗口咨询办理。]

2、审 核:

由接收单位将申报所需材料,报送至市人才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公共服务窗口审核。

3、调 动:审核通过后,市人才服务中心签发《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等,由本人办理户口迁移等手续。

【提 示】

1、凭《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先到户口迁入地的区公安分局或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准予迁入证明》,然后持《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证》等迁出手续,再凭《户口迁移证》等材料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户口挂靠在市人才服务中心的人员,可凭《户口迁移证》等材料到苏州人才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取号后,按序办理人事代理和户口挂靠手续。

2、对于在市区大专院校就读户口迁入学校的毕业已满两年的毕业生、符合人才引进条件的,不再要求将申请人户口迁回原籍后再申请落户。可凭《苏州市人才引进落户通知书》和《户口登记表》等材料到迁入地的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收费标准】不收费 【服务时限】网上申请审核:3个工作日 申报材料审核:5个工作日

【服务地点】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干将西路288号)一楼大厅1-4号窗口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午间不休)、周六上午:9:00-12:00(节假

日除外)

【服务电话】65815515

附:各区办理准迁证地址:

姑苏区行政服务中心:苏州市解放东路117号

高新(虎丘)区公安分局:苏州新区科技城锦峰路公检法大楼

相城区行政服务中心:苏州市相城区庆元路168号市民服务中心

吴中区行政服务中心:苏州市吴中区吴中经济开发区塔韵路苏街198号商务中心B楼

园 区行政服务中心: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东351号工商大厦

参考君身边的很多朋友都已经成功落户。其实在苏州落户,除了程序复杂一点外,实际上的要求并不高。

在苏州落户

没有你想象的那么难

即使落户政策放松

短期内也不会对楼市造成很大的影响

毕竟我们缺的不是名额

是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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