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生命安全,这些佩戴知识你一定要知道!

为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带、安全帽使用,让安全带、安全帽真正成为作业人员的“生命带”、“生命帽”。连日来,成都市双流区住建交通局加强了对在建项目工人佩戴安全帽的检查力度,从源头上有效遏制高坠等事故频发、多发态势。

事关生命安全,这些佩戴知识你一定要知道!

在彭镇某在建项目现场,区住建交通局工作人员在检查工人佩戴情况的同时,还向他们宣传、普及了安全帽使用的相关知识。

“我们这次检查,一方面是要查看他们的佩戴情况,同时也要对安全帽的使用性能、使用期限进行检查。”区住建交通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针对佩戴不规范的他们将现场劝导,对配备不充分或是配备不合格产品的,他们及时要求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将移送区行政执法局进行查处,并对违反相关行为的纳入信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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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根据《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和《建筑施工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安全带、安全帽等安全防护用品是确保施工作业人员生命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因此一线施工作业人员必须规范佩戴、使用安全带、安全帽,确保生命安全。

当然,对于安全帽的使用,也有严格的要求。 区住建交通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作业人员、管理人员和其他人员必须按要求正确佩戴安全帽,安全帽下颌带必须扣在颌下,稳定牢固,并调节好后箍,防止晃动和脱落。”

同时,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及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必须系挂安全带,在进行脚手架搭设、高处模板拼装、临边护栏安装、钢结构安装等移动频率较高的高处作业时,必须使用全身式双卡扣安全带( 即五点式双卡扣安全带),保证作业过程中至少有一个有效安全扣在使用。

其它移动频率较低的高处作业可使用单卡扣安全带( 五点式单卡扣安全带)。安全带上的绳带(包括未展开的缓冲器)有效长度不应大于2m,有两根安全绳(包括未展开的缓冲器)的安全带,其单根有效长度不应大于1.2m。安全带应高挂低用,禁止系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体上,如无固定挂处,应拉设安全绳(适当强度的钢丝绳或尼龙绳),把安全带挂在安全绳上;勤杂人员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及以上高处作业应配备安全带,施工单位应督促勤杂人员规范使用安全带,有效防止高坠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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