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臺所在仁懷:嚴打“內供、專用酒”和“抗疫酒”炒作

據茅臺時空微信公號4月9日消息,4月8日,仁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佈關於嚴禁違反法律法規進行商業炒作的通告,

嚴禁以“特供”“內供”“特需”“專用”“專供”以及宣傳含有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為噱頭進行商業炒作。

茅臺所在仁懷:嚴打“內供、專用酒”和“抗疫酒”炒作

通告稱,嚴禁發佈含有涉及“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預防、治療、治癒、偏方”等內容的違法酒類以及其他領域商品促銷廣告。


據通告顯示,仁懷白酒包裝材料經營戶、白酒生產和銷售經營戶、電子商務經營者等要立即開展自查,凡發現有違反法律法規進行商業炒作的,立即報告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並同時採取停止發佈廣告、拆除廣告、取消活動、銷燬產品、召回產品等措施消除影響。


仁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嚴禁違反法律法規進行商業炒作的通告

廣大市民、各經營者:

近期通過網絡監測和市場檢查發現,我市一些不法經營戶借“新冠”疫情、有關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名義等進行商業炒作,該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等法律法規。為確保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規範市場經濟秩序,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現就關於嚴禁違反相關規定進行商業炒作的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嚴禁下列商業行為。

1.嚴禁利用黨旗、黨徽、國旗、國徽、國歌等代表黨和國家形象的標識及內容,或者借國家重大活動、重大紀念日、敏感事件和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及敏感人物違法違規開展商業炒作。

2.

嚴禁以“特供”“內供”“特需”“專用”“專供”以及宣傳含有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為噱頭進行商業炒作。

3.嚴禁發佈含有涉及“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預防、治療、治癒、偏方”等內容的違法酒類以及其他領域商品促銷廣告。

4.嚴禁違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進行商業炒作行為。

二、開展自查。

各印刷廠、廣告經營部、白酒包裝材料經營戶、白酒生產和銷售經營戶、物流貨運部、電子商務經營者等要立即開展自查,凡發現有上述行為的,立即報告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並同時採取停止發佈廣告、拆除廣告、取消活動、銷燬產品、召回產品等措施消除影響。

三、強化宣傳,提高認識。通過電視臺、新聞媒體、微信公眾號等媒介加大宣傳力度,大力宣傳打擊違反規定進行商業炒作行為的工作情況及有關法律法規,提高廣大經營者和市民群眾的法律意識和思想認識。

四、突出重點,加大檢查力度。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大檢查力度,重點對印刷廠、廣告經營部、白酒包裝材料經營戶、物流貨運部、網絡廣告平臺、白酒生產銷售企業和經營戶進行全面監督檢查。

五、依法依規、從重從快查處。

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各經營戶應加強自律,進一步規範各類行為,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將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等法律法規依法從重從快立案查處,情節嚴重的,移送公安部門處理。

六、廣大市民和經營者要自覺抵制各類違法違規行為,一經發現,積極舉報。舉報電話:12315、22230315。

茅臺所在仁懷:嚴打“內供、專用酒”和“抗疫酒”炒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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