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物業管理條例》實施 多項物業難題有望破解

5月1日起,《北京市物業管理條例》正式實施,取代2010年10月施行的《北京市物業管理辦法》。

近年來,隨著居民對物業服務品質的要求不斷提高,由物業服務引發的社會管理問題日益凸顯。以北京12345市民熱線為例,物業服務是市民投訴較多的一項。其中,物業服務水平低、管道老化堵塞、私裝地鎖、電梯維修不及時等13類問題佔到12345市民熱線反映物業問題總量的90%以上。

北京市住建委有關負責人介紹,條例涉及物業管理服務的“全鏈條”,內容共104條,主要分為總則、物業管理區域、前期物業、業主、業主組織和物業管理委員會、物業服務、物業的使用和維護、法律責任和附則8個部分。

以業委會成立難為例,條例規定,對不具備成立業主大會條件、具備成立條件但確實有困難未成立,以及業主大會成立後未能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的情況,可以組建物業管理委員會作為臨時機構,依法組織業主共同決定物業管理事項。北京物業管理行業協會法務部主任劉立華說,成立物業管理委員會是由街道和社區牽頭,可減少業主諸多不便,相關訴求也能及時得到解決。

此外,針對以往多項物業管理難點,條例也做出了突破性的新規定。例如,針對社區居民車位不足的問題,條例首次提出,物業管理區域內規劃用於停放車輛的車位、車庫,應當首先滿足業主的需要。用於出售的,應當優先出售給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業主;不出售或者尚未售出的,應當提供給本物業管理區域業主使用。

北京市住建委有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將制定配套政策,通過多種舉措帶動物業服務長效機制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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