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外嫁女回娘家花费25000元,临高县纪委监委对县多文镇东江村汉兴组组长符永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近日,临高县纪委监委对县多文镇东江村汉兴组组长符永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行了通报。

经查,2018年9月15日,符永德通过微信“汉兴村快乐姐妹群”组织汉兴村举办外嫁女回娘家活动。该活动包含外嫁女穿大红旗袍、铺红地毯走秀等环节,其中大操大办摆酒席花费25000元,属于铺张浪费行为。汉兴村是多文镇贫困村,符永德作为党员干部既不制止,还参与组织,负有主要责任。2020年2月,符永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这起典型案例,反映农村个别党员干部党纪法规意识不强,教训非常深刻,全县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

通报强调,“五一”期间是“四风”问题易发高发期,必须深化认识,坚决遏制“节日腐败”。各级党组织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和省纪委七届四次全会精神,持续深入推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大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防止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要坚持问题导向,坚决查处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公款大吃大喝、违规发放津补贴、公车私用、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安排等问题,严肃查处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工作中存在的不担当、不作为问题。要强化教育提醒、强化监督检查、强化通报曝光,对发现的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快查严处,不断净化节日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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