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投機交易者看中行原油寶

近期中行原油寶事件雲繞市場,各種評論都有真知灼見,我從一個從事國際金融衍生品20年的職業交易者來解讀下。


  1. 原油寶的產品交易連續性是本次事件中的關注點,且說下國內期貨產品也是經歷了沒有夜盤交易的情況下導致了客戶穿倉的事件,導致客戶到欠期貨公司(當時期貨公司還得起訴才有機會讓客戶補錢,銀行厲害的地方是直接扣),作為職業交易者選擇境外產品的最大原因是流動性和交易的連續性。


從投機交易者看中行原油寶

投資有風險,原油寶是投機!

  1. 銀行本次作為經紀商還是做市商的定位需要監管機構給予定性,我們在交易國外產品時,對手方可能是銀行也可能是做市商,作為槓桿型產品面對穿倉有好的資金管理時也不會損失太多,即使穿倉(曾經在瑞士的銀行交易,收到過欠款通知單,作為國內投資者可以不去理會,投機交易的優勢,也遇到過2015年因為做市商FXCM因為穿倉而導致幾近破產),幾個案例經歷下來,作為經紀商或者做市場需要有市場擔當,即使是自身虧錢也需要承擔責任,因為你有賺錢的權力,也有承擔風險的義務,而不是把風控不利轉嫁給交易者。


從投機交易者看中行原油寶

我要原油!


  1. 參與國際市場交易原油交易完全不是理財產品,所謂的理財產品是應該經過專業投資機構經過盈利模型計算加上風控後大概率盈利的產品,然後根據投資者的風險評級給與推薦銷售,雖然這次產品並沒有槓桿,但是作為20多年的交易者都從來不敢碰原油,2007年曾從147跌至30美元,且沒太多基本面作為參考,而且國際大宗商品向來是高盛這樣的機構在操控獲利。所以普通投資者參與原油投資的定性應該是投機交易者才做的事情,本次受害者基本都是完全不懂交易市場的普通公民,連散戶都談不上,未能能被定為投機者參與國內機構都無法戰勝的國際大宗商品市場(2007年國內QDII機構首次出海,不到半年全部被清盤)。這樣的所謂“理財產品”如何堂而皇之的在國內發售,難道是內外聯合,貓膩重重,從風控角度講工行等其他銀行都有很好的借鑑,不可能是低級錯誤所致,不用給中行找臺階下。


從投機交易者看中行原油寶

銀行這麼幹,監管機構需要罰款賠償不合格產品導致的普通百姓損失

  1. 集體訴訟,是接下來中行或者監管機構要面對的。這次真的要看監管機構是否為普通投資人(連交易都不懂的普通公民)提供保護。一直倡導保護普通投資人利益的監管機構是本次事件的第二主角,希望本次事件能導致國內法律制度的變革,原油寶本質上是個投機產品,卻被包裝成投資品,誘導不合格的投資人進入了兇險的投機市場,可以調查的話,類似的產品90%以上的投資人都是虧錢,這樣的標的物為何能包裝成理財產品投入市場,在職業交易者來講不可想象(高昂的交易成本,鼓勵頻繁交易,註定是散戶虧損,對於投資者來說沒有任何價值,或許只是因為紙黃金這樣的產品沒有讓銀行找到業績增長點。


從投機交易者看中行原油寶

這是國際金融市場交易的真實場景,普通投資人(原本是存款到銀行)有這樣的能力麼


  1. 為什麼這次標的物要選擇國際大宗商品,而不掛鉤國內的期貨產品,請有識之士接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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