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建立常態常規常例述法機制 完善領導幹部法治考評體系

蚌埠市:建立常態常規常例述法機制 完善領導幹部法治考評體系

蚌埠市:建立常態常規常例述法機制 完善領導幹部法治考評體系

蚌埠市委研究依法治市工作

近年來,蚌埠市積極探索創新領導幹部述法體系,形成了領導幹部述法“常態、常規、常例”的“三常”機制,有效提升各級領導幹部自覺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的能力。

年度述法成常態

蚌埠市委結合年度綜合考核,將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情況列入領導班子述職內容,圍繞法治學習情況、重大事項依法決策情況、依法履職情況等進行述法,同時將法治素養及依法辦事作為領導幹部民主測評的一項重要內容。堅持以法治建設成效衡量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工作實績,有效形成了“述職述法治、測評測法治、幹部任用看法治”的良好氛圍。

幹部述法成常規

蚌埠市委依法治市委員會連續兩年將領導幹部法治述職納入委員會年度工作要點,並認真組織實施。為進一步加強對市政府組成部門的工作監督和法律監督,蚌埠市委出臺了《市政府組成部門向市人大常委會或有關專門委員會書面報告年度工作情況制度》,市人大常委會專門制定了貫徹實施細則,細化十個方面報告內容,其中“遵守和執行憲法、法律、法規情況”“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情況”兩項法治建設內容在百分制中佔15分。兩年來,共有55個政府工作部門主要負責人口頭或書面向人大常委會報告了年度工作情況,有效推動了依法行政和各項工作開展。

述評結合成常例

政府工作部門法治述職,需接受市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和部分市人大代表的滿意度測評。測評結果報市委組織部,作為市管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三案”管理資料信息使用。測評結果排在後三位的市政府工作部門,將作為市人大常委會年度重點監督對象,下年度直接參加“補考”。針對評議中發現的突出問題,市人大常委會繼續通過詢問、質詢或者特定問題調查等形式,力促問題解決。

蚌埠市:建立常态常规常例述法机制 完善领导干部法治考评体系

蚌埠市政府部門主要負責人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工作

蚌埠市:建立常态常规常例述法机制 完善领导干部法治考评体系

供稿:蚌埠市委依法治市辦(麥廣珍)

蚌埠市:建立常态常规常例述法机制 完善领导干部法治考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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