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除異己的無冕女皇呂后,逐漸掌握政權後助推漢朝平穩發展

提到呂后,首先想到就是她的專制和鐵血。漢高祖劉邦在位期間,殺淮陰侯韓信、梁王彭越,在奪嫡風波中先發制人請來商山四皓,穩定了劉盈的太子之位。漢高祖死後,她的

權力逐步擴大,為了鞏固統治,用極其殘忍的手段殺害高祖生前極其寵愛的戚夫人和她所出的兒子劉如意。在臨朝稱制,徹底掌握權力的中心之後,大肆重用呂氏家族的人,將他們封為王或封為侯,多達數十人。

凡此種種,後世多稱之為殘暴。然而就是這樣一個人,上承高祖無為而治的方針,有條不紊的頒佈一系列政令,在她當政期間,百姓安居樂業,政治穩定,經濟和社會風氣漸漸好轉,為接下來的文景之治打下了堅實的物質、經濟、政治因素。

一、呂后和高祖劉邦結成的呂氏和劉氏的聯盟,維護漢朝初期政權穩定

漢朝建立之初,為了排除異己、漢朝統治者開始誅殺有能力謀反之人。劉邦在位期間通過呂氏家族殺害韓信、彭越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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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后

呂后為人剛毅,佐高祖定天下,所誅大臣多呂后力。呂后兄二人,皆為將。長兄周呂侯死事,封其子呂臺為酈侯,子產為交侯;次兄呂釋之為建成侯。

在這個過程中,呂后使用迂迴且強硬的手段,很大程度上維護了漢朝初期的社會秩序穩定。

根據史料記載,劉邦分封的諸侯王大多為異性,在後期不管是否會起兵謀反,在當時一個政權尚不穩定的封建王朝,一個位高權重的人同時具有謀反的能力,即是原罪。所以,呂后的行動為剛結束楚漢之爭的漢王朝積攢下了有生力量,為後期漢武帝抗擊匈奴打下了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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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高祖劉邦

從歷史的角度來看,呂后這種做法順應了當時百姓渴望和平的願望,符合歷史發展的潮流。

二、劉盈登上皇位後,呂后排除異己,逐步鞏固壯大呂氏家族在天下勢力

在劉邦駕崩之後,呂后的兒子劉盈登上了皇位,由於其年輕稚嫩,朝政大權漸漸落到了呂后的手中。劉盈年幼不能服眾,呂后執政老臣們更是多有不服,眼看漢朝就又要經歷一陣動盪,呂后先後殺掉了對皇位有威脅的劉邦的其他兒子。

然後大力提拔親信,佈置黨羽,找藉口將趙王劉友和梁王劉恢先後處死,奪右丞相王陵的職權,廢除劉邦規定的“非劉氏而王,天下共擊之”的條約,封自己的兄弟姐妹為王,雖然極大地壯大了呂氏家族的勢力,但是同時也使其他覬覦皇位的人無法掀起大風大浪。

通過劉邦的“白馬之盟”可能透露出,劉邦並沒有把中央集權牢牢地握在手裡,分封制的實行沒有使他在群臣之間樹立絕對的權威,而呂后執政之後,剷除了大部分強大的勢力,鞏固了皇權,為後世尤其是漢武帝時期集中軍權創造了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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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馬之盟

軍權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從現在來看也是一樣的,一個國家的穩定主要考的是軍隊,這是一切的基礎,如果一個國家的軍隊沒有全部掌握在統治者手中,是一個極其危險的事情。

因此,在當時這種國家的政權剛剛建立還不穩定、統治者的權力不集中、臣子有造反的能力和動機的情況下,還是需要統治者採取一些果斷的鐵血手段才能鎮壓的,戰爭和動亂對國家造成的危害比誅殺幾個有功之臣的危害大得多。

三、繼承發展劉邦政治制度基礎,百姓得以安居樂業,商人地位得到提高

經過前面的一系列措施,呂后手中集中了大部分權利,為她順利地推行自己的政令打下了很好的基礎。

劉邦建國初期,因為常年的戰亂,民不聊生,於是採取黃老思想,主張“休養生息”、“無為而治”的政策,更多的照顧百姓的感受和生活,這對漢初社會的穩定起到了極大的作用。呂后繼續沿用這一政策,減少或免徵農民的賦稅,同時厲行節儉,帶頭減少自己在吃穿用度上的消費,長此以往上行下效,奢侈浪費的風氣漸漸減少,國庫的銀錢得以充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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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朝百姓

同時,她還允許那些逃荒到山裡的農民重新返回家園,並承諾政府會歸還或者重新給他們規劃農田。還讓一部分宮女、女婢和一些軍營裡的士兵回鄉,分給他們土地,給他們優厚的待遇,讓他們從事農業生產。這樣一來既穩定了社會環境,緩和了社會矛盾,還提高了民間的嫁娶婚配的數量,更加有利於社會穩定。

劉邦由於出身農家,偏向看不起商人和所謂的腐儒,在他當政時期,下令實施了一系列抑制商人發展的政策,規定商人不能穿絲綢做的衣服,出門不能乘車駕,還加重了商人的賦稅等,極大地抑制了商人經營的積極性。

在春秋戰國時期,商人的發展達到了一個小高潮,例如戰國時期的大商人綺蔚,與當時秦國的相國張儀是好友,還有以天下為貨物、買賣天下的呂不韋。因此,即使春秋戰國這個時代較為混亂,但是商人的利潤還是比較豐厚,商人的積極性很高,遊走於各國之間進行貿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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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榮的貿易往來

劉邦的爭對商人所提出的政策,一方面打擊了商人的積極性,另一方面激化了社會矛盾,尤其是其規定的商人及其後代都不能入朝為官的政策,更是讓這些掌握著巨大財富並且開始想要權力的人極為不滿,影響了當時的財政收入。呂后掌握政權之後,在一定程度上放開了對商人的限制,減輕他們在稅收方面的負擔,減少了社會對商人的歧視。

呂后採取了用錢折抵芻稿稅的制度。規定可以將自己所應交的芻、稿折算成錢。而在封建社會中,以農耕經濟為主,多是小農生產、自給自足,普通百姓手中沒有這麼多現金,這樣一來,手中握有大量現金的商人便有了機會,他們介入農民和政府之間,阻斷了他們的聯繫,同時又可以坐地起價進行低收高賣。

使得農民和商人的交易地位變得不平等。這一政策使商人得以光明正大地轉移財富,使經歷高祖打壓的商人得以迅速崛起。

期間,呂后還實行了“行八銖錢”和“行五分錢

”的政策,運用國家公權力對貨幣進行宏觀調控,對維持物價平衡,促進商品流通起了積極的推動作用。

四、完善漢朝律法,以和平方式解決匈奴問題,為以後漢朝的盛世打下物質、經濟基礎

眾所周知,漢朝的法律是完全沿襲秦朝的,但是秦法多生成於戰爭年代,為了維護統治,大多數法律條文都比較嚴苛,呂后在位期間,為了更好的發展民生、節約民力,再加上當時戰亂已定,作奸犯科的人較少,廢除了一些嚴苛的法律,頒佈了減刑、贖罪有關的條文。其中有些修補了一些秦始皇焚書坑儒留下來的危害。

匈奴問題在我國封建王朝中延續了將近兩千多年,劉邦在漢朝建立初期就與匈奴交過戰,但是卻以失敗告終,最終通過和親來解決的問題。呂后當政時,綜合國力依然比較衰落,沒有與匈奴一較高下的本事,所以呂后依然採取的和親政策

排除異己的無冕女皇呂后,逐漸掌握政權後助推漢朝平穩發展

和親

當匈奴知道高祖去世、呂后以一個女子的身份統治整個大漢之後,便以為漢朝可以因此任他們欺凌,於是向呂后寄來一封具有侮辱性質的信,想要呂后嫁給當時剛剛喪妻的單于,呂后在這種情況下,雖然感到憤怒,但是依舊能保持理智,在幾乎所有人都支持發兵攻打匈奴的時候聽取季布的建議,考慮到了整個國家的存亡與發展,呂后並沒有被個人的憤怒所迷失。隨後呂后禮貌地修書給單于,並且派人前去和親,以最小的代價化解了一場風波,使漢朝的經濟和軍事實力得以保全和發展。

雖然呂后以殘忍的手段處死過很多和自己敵對的人,但是不可否認的是她對漢朝發展所做出的的巨大貢獻,她手段凌厲心思狠辣,處事果斷,劉邦在位時曾經承認自己的妻子是可以當這個天下真正主人的人。司馬遷、班固等說她殘忍的同時又承認了她的歷史功績,不得不說呂后是對漢朝最有貢獻的人之一。

參考歷史文獻:

《漢書》

《資治通鑑》

《史記》

《秦漢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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