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上級檢察機關關於聘用制書記員轉任工作的部署要求,根據來賓市檢察院統一安排,2020年4月13日,興賓區檢察院如期組織了聘用制書記員轉任考試。
根據《興賓區檢察院聘用制書記員轉任工作實施方案》,轉任工作按照報名、資格審查、崗位基礎知識測試、技能測試、考核、公示、審批、任職等程序進行。此次考試,按照當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部署要求安排考場。興賓區檢察院有25名聘用人員參加考試。黨組成員、副檢察長韋瓊英到場巡考。
上午8:30,興賓區檢察院專門召開考試考務會,明確考務人員工作職責,嚴明考場紀律,保障考試順利進行。
此次轉任工作根據測試和考核情況對個人進行綜合評分,測試包括崗位基礎知識測試和技能測試,考核包括思想政治素質、業務能力、工作作風、工作業績、廉潔自律等。通過考評的人員,經興賓區檢察院黨組研究確定人選並報來賓市檢察院審批同意後,由興賓區檢察院行文任職。
審核:唐 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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