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單純買賣”為“合作經營” 樂亭今年將組建新型村級供銷社13家

澆地、翻土、施肥、播種、覆土……連日來,樂亭縣馬頭營鎮南趙莊子村供銷合作社趁著大好春光搶農時、忙春耕,先後種植了80畝春小麥和70畝甜玉米。

  “我們耕、種、收全程機械化作業,一年種植兩茬作物。”據該村供銷合作社理事長、村黨支部書記李軍介紹,供銷社於去年11月成立,共吸收社員87戶、流轉土地150畝,統一管理,並與樂亭冀東果菜批發市場協議,實行訂單農業。

  南趙莊子村距離京唐港較近,約80%的勞動力在港口打工,剩餘勞動力大多發展養殖,以致部分土地出現“撂荒”現象。“我算了算,土地入股,保底加分紅,要比流轉給其他人的收入高一些。”村民趙建亮將自家土地全部交給村供銷社,自己出去打工的月工資近萬元,妻子從事養殖之餘,還能在村裡的供銷社打零工,其家庭總收益有望翻倍。

  馬頭營鎮南趙莊子村和西石碑村是樂亭組建新型村級供銷社的首批試點,如今生產運行順利、發展良好。在此基礎上,該縣按照“典型引路、示範帶動、以點帶面、全面開花”的思路,將2020年確定為“村級供銷社建設年”,新組建13家村級供銷社,2021年後再在全縣鋪開。

  “村級供銷社的成立,打破了傳統意義上供銷社與農民之間單純買賣關係,實現多方經營合作,形成穩定的利益共同體。”縣供銷聯社主任翟新存說,此舉迎合了農村資源變資產、資金變股金、農民變股東的“三變”改革,搭建起提振農村集體經濟、提高農民收入的新平臺,徹底打通為農服務“最後一公里”。

  據瞭解,村級供銷社由縣供銷聯社和村兩委發起組建,農業龍頭企業、農業大戶、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戶自願參加,共同出資、共同管理、共擔風險、共享利益。村級供銷社為在工商部門註冊的實體性經濟組織,按要求註冊資金不少於50萬元,其中村集體出資入股不低於5萬元,縣供銷社入股5萬元,以土地或現金參股入社的農戶不少於50戶,流轉或託管土地需成方連片、50畝以上。

  村級供銷社實行自主生產經營、現代企業化管理,優先推薦村兩委班子成員、農業致富強人作為管理者,建立健全社員代表大會、理事會、監事會、財務公開、利益分配等制度,逐步開展土地託管或半托管、技術指導、生產資料供應、農產品銷售、日用商品流通、農村電子商務、生態農業、農村綜合服務等一系列為農服務,不斷推動農產品規模化、標準化、品牌化、綠色化生產,促進農業產業結構轉型升,助力鄉村振興。

  為確保村級供銷社成功運營,樂亭選擇村兩委班子凝聚力、戰鬥力強,且具有成方連片土地的村莊,並嚴格組建程序:對所在地及周邊環境綜合分析論證,找出優勢與差距,進行建設可行性分析;縣供銷社與村“兩委”協商,就發展目標、組建形式、建設方案等方面達成共識,做好規劃設計;同時,多形式、全方位加強宣傳引導,調動群眾參與積極性,對有意願加入的村民進行摸底調查、登記;通過明確發起人、舉行籌備會議、擬定《村級供銷合作社章程》(草案)、召開設立大會、註冊登記等步驟,村級供銷社正式成立。

  目前,各鄉鎮正積極行動,對所轄村莊認真篩選,待選定並經縣供銷聯社審核同意後便按程序有條不紊、紮實推進村級供銷社組建的各項工作。(來源: 長城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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