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日17时许,吉林高速公路公安局敦化分局巡逻四、五大队民警在鹤大高速大蒲柴河站口执勤时,发现一辆号牌为吉A21***的棕色小型普通客车在站口交换驾驶员后准备驶入高速公路,民警立即上前进行检查。
面对民警,车上二人神色紧张,不仅无法出示驾驶证和身份证,甚至连身份证号也表示没有记住。民警随即将二人带回执法站做进一步调查。
二人进入执法站后,民警询问其中女驾驶员的姓名,女驾驶员迟迟不说,此时同行的男驾驶员回答道:“她叫亿双”。民警继续问道:“怎么写?”并拿出纸笔要求女驾驶员将姓名写在纸上。女驾驶员见状,称自己连小学都没有上完,不会写字。经过一番周旋,民警使用手持终端进行人像对比,再通过公安网查询,确定该女子为宋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亿双”则是二人编造的名字;该男子为王某,驾驶证为吊销状态。
在铁一般的证据面前,宋某和王某交代,二人为情侣关系,打算从吉林省安图县两江镇前往长春市双阳区。宋某正在驾校学习科目一,想趁此机会“练练手”;而王某曾经有驾驶证,但2013年因交通肇事已被吉林市昌邑区交警队吊销了驾驶证。
民警对宋某和王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二人也深刻意识到了自己行为的危险性和严重性,后悔不已。敦化分局巡逻五大队依法对宋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罚款2000元的处罚,对王某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罚款2000元的处罚。
高速交警提示:未取得驾驶证的驾驶学员,应在驾校教练的指导下进行练习,擅自驾驶私家车练习不仅是对自己的不负责,更会对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公路不是练车场,驾校才是您正确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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