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身患绝症,母亲带着保险赔偿金落跑,受益人这么填真的对吗?

最近闲来无事,想着补了补《今日说法》,却看到这一则故事:河北小陈仅仅20岁就患上了尿毒症,一家人的经济能力却提供不了最佳的治疗,无奈小陈只能暂停治疗回家调养,就在这时候,他想起自己的母亲王某为自己购买过一份重疾保险,如果申请理赔,起码能得到十万的赔偿金,虽然父母已经离异,但是他相信母子情深,于是小陈联系了母亲希望她帮忙,然而这位做母亲的居然取走了赔偿金就再也没有出现过。咨询律师后,小陈一家才明白,可以通过法律诉讼要回保险金。打完官司,保险金是要回来了,母子亲情全都变了味。

儿子身患绝症,母亲带着保险赔偿金落跑,受益人这么填真的对吗?

在这条新闻下面,有人感慨万千:当父母的怎么能这样!幸好我和老公的寿险,受益人都是孩子!也有人问:无论给谁买保险,受益人可以都是孩子吗?

那今天小妙就来简单地以受益人为主题来和大家聊一聊受益人是什么,以及将亲属指为受益人的相关问题吧。

儿子身患绝症,母亲带着保险赔偿金落跑,受益人这么填真的对吗?

受益人,是指在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大家可以这么理解:就是去找保险公司理赔和收到保险公司理赔金的人。人数可以是一人或者多人,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可以作为受益人,但受益人不一定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就比如说妻子给丈夫买保险,受益人可以是妻子自己,也可以是丈夫,还可以是两人的子女。

1、受益人的分类

投保时,如果没有填写指定受益人,则默认是法定受益人,按照《继承法》规定的继承顺序,领取保险金。一般投保默认法定受益人,则属于未明确受益份额的情况,根据《保险法》的规定,受益人按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也就是说保险金会由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平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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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想要将整笔保险金留给某一(几)个人,那就应该在保险期间内指定受益人,钦点谁能领走自己的保险金。

通常情况下,保险受益人“指定”高于“法定”。根据《保险法》第四十条,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可以指定受益人领取保险金的顺序和数额,但当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不是同一人时,投保人指定受益人必须先经被保险人同意,也就是说,被保险人具有指定受益人的最高话语权,可以按照自己的主观意愿分配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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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给孩子投保,受益人怎么指定?

父母给子女买保险时,如果子女未成年,一般可由父母代为指定,不过指定受益人只能是父母双方;在子女可以在成年后,他们可以按个人意愿更改指定,比如增加配偶之类。

3、除了亲属,谁还能成为受益人?

对于受益人《保险法》目前并没有明确规定,原则上说,被保险人可以指定任意的受益人。

为防范逆选择的风险,保险公司通常都要求被保险人选择有亲属关系的家庭成员作为指定受益人,比如配偶子女父母等。虽然也有少数保险公司表示可以接受任意指定受益人的行为,但指定的受益人必须接受保险公司的审核,审核通过之后,才可以确认为受益人。

儿子身患绝症,母亲带着保险赔偿金落跑,受益人这么填真的对吗?

法律其实很好理解,受益人分散,跟你关系最密切的几个人都能获得保险金,而且不会因身份关系的变化而受太大的不利影响。指定明确,也是表达了你对受益人的爱,怎么能说保险不是一种责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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