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時的這個動作,無異於“謀殺”

據調查,濫用遠光燈是導致夜間交通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之一。

雖然各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多次整治濫用遠光燈違法行為,但很多人濫用遠光燈的陋習還是存在

開車時的這個動作,無異於“謀殺”

之前陝西渭南發生一起交通事故,由於相向而行的兩輛車都開著遠光燈,結果因燈光影響沒看到過馬路的人,其中一輛車將人撞倒,另一輛車又碾過去!最終被撞者身亡。

接下來,我們再看一組濫用遠光燈引發事故的動圖:


開車時的這個動作,無異於“謀殺”


開車時的這個動作,無異於“謀殺”


開車時的這個動作,無異於“謀殺”

遠光燈下5米內才能看清行人

針對汽車的遠光燈的實驗,結果顯示,在沒有路燈的情況下,兩輛相向行駛的汽車,如果其中一輛車開著遠光燈,那麼:

兩車在相距30米時,另一輛的駕駛人才能大致判斷開著遠光燈車輛的車寬;

相距20米時,才能隱約看到開著遠光燈車輛旁邊站著的行人;

而在相距10米時,才能較為確定地判斷車子旁邊有人,但人的輪廓不清晰;

只有在相距5米時,才能比較清楚地看到車旁行人的身體和動作。

而如果車輛只打開近光燈,那麼:

在相同的照明條件下,雙方在相距100米時,就能判斷出車寬,並能隱約看到車邊行人;相距30米時,就能看到行人的輪廓;

相距10米時,就能看清行人的身體及動作。

開車時的這個動作,無異於“謀殺”

濫用遠光燈帶來哪些危害?

一、正面會車時:

危害一:瞬間致盲

當夜晚會車時,遠光燈可使對向駕駛員視覺上產生瞬間致盲,致盲時間根據駕駛員自身視力,周圍環境不同持續時間也會不同,但最快也要持續2秒左右的時間,在這兩秒的時間裡,駕駛員如同閉眼開車,對周圍的行人以及前後的來車觀察能力大大下降。

危害二:對速度和距離的感知力下降

夜晚視線不好,因此人眼對於對面來車的速度判斷本來就會打折扣,在這樣的情況下,開啟遠光燈對人眼的干擾會使這一判斷力加速下降。當你開啟遠光燈,對向來車誤判了你的車速和距離,本該減速會車他卻放心的避讓自行車或是開始借到超車,此時遠光燈可就適得其反了。

危害三:對寬度的判斷力下降

與危害二的原理類似,遠光燈所產生的超大光暈會佔據人眼視覺中很大一部分面積,從而使得駕駛員對來車的寬度以及它身後情況的判斷力下降。從而會採取錯誤的操作。

開車時的這個動作,無異於“謀殺”

後方車輛開啟遠光燈:

危害:當開啟遠光燈時,前車內外3個後視鏡中會出現大面積光暈,如果趕上你的車是淺內飾,那車內無疑就像開著燈一樣明亮。前方的三個光暈會縮小你前方路況的可視範圍,如果此時你想併線或轉彎,從後視鏡觀察後方情況也是完全不可能的。

可見,錯誤的時間使用遠光燈不僅不會提高行車安全,反而會增加危險係數,對於那些明知故犯的人們,這種危險行為無異於是一種“謀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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