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佛教文化

西藏佛教的開始:七世紀中葉,吐蕃王國贊普松贊干布娶唐朝文成公主和尼泊爾尺尊公主,傳來中國漢傳佛教及尼泊爾系佛教。當時松贊干布在拉薩建立布達拉宮,為二妃立大昭寺和小昭寺,供奉佛像(文成公主帶來的覺阿釋迦像即釋迦牟尼十二歲等身像安置於大昭寺),以便於人民修福禮拜,又遣貴族子弟留學印度。這個時期的西藏佛教(就是漢傳佛教和南亞傳佛教)為後來具有西藏特色的藏傳密教打下了重要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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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大時期:前密教時期和密教時期。另一種劃界:以朗達瑪王之滅法為界,弘揚的歷史分為前弘期、後弘期。

西藏佛教主要是藏傳密教五大派:寧瑪派即舊教,又稱紅教,以蓮華生為初祖。噶當派為仲敦巴所創,後併入格魯派。噶舉派俗稱白教,為馬爾巴所創,富密教色彩,最著名人物是苦行僧米拉日巴尊者。薩迦派俗稱花教,教主採家族世襲制,為氏族教團的典型。格魯派又稱黃教、新噶當派,為宗喀巴所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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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佛教(大體即藏傳佛教)在教義、教團組織及行儀上,以印度的大乘佛教末期發展而來,有融合顯、密二教的傾向。以修習因乘的顯教進而修習果乘的密教為理想。亦即將顯教視為密教的入門。在戒律上西藏傳承說一切有部律,並發展出專屬於密乘行人的戒律。

蓮華生之前的西藏佛教,是學習漢傳佛教和南亞傳佛教,為後來的具有西藏特色的密教打下了重要基礎。

蓮華生開始的藏傳密教是後來西藏佛教的主流,並且廣泛外傳。十三世紀後逐漸流傳於北印度、不丹、錫金、蒙古、尼泊爾、蘇俄布里亞特與西伯利亞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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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揚兩期

可以朗達瑪王之滅法為界,按佛教在西藏的弘揚劃分。

前弘期

前提:

西藏在未傳入印度佛教之前,原本盛行古象雄佛法雍仲苯教。本教遠在印度佛教傳入西藏之前,早已在雪域高原廣泛傳播,是西藏人民最重要的精神信仰。在七世紀之前,藏地象雄地區的所有天文學家、教育學家、譯師、醫師、卦師、算命師、風水師、以及有文化的學者等等都可稱為"本波",當時青藏高原的所有文化和宗教信仰都可稱為"本教"。"本教"實際上已經不僅僅是一種單純的宗教信仰,而是藏族同胞族的文化體系、哲學思想、文明禮儀、民風民俗、民族精神和社會教育。[1]

"雍仲苯教"(簡稱苯教)起源於古象雄(現西藏阿里地區)岡底斯神山一帶,是以顯、密、大圓滿的理論為基礎,以皈依三寶為根本,濟世救人,導人向善,有著自己圓滿成佛竅訣的佛陀教育,也是中國西藏最古老的佛法,至今已有一萬八千年的歷史。輝煌鼎盛的古象雄文明就是以"雍仲本教" 的傳播為主線而發展起來的。由於古象雄文化有著悠久燦爛的歷史,已被列入世界文化遺產的保護範圍。

"雍仲本教" 創造了很多個藏文化的最初,例如生活民俗、禮儀規範、天文歷算、藏醫、藏文、宗教信仰、政教制度,以及歌舞繪畫藝術等等,可以當之無愧地稱為藏文化和藏傳佛教的源泉![1]

開始:

七世紀中葉,吐蕃王國贊普松贊干布(Sron%-btsan-sgam-po)娶唐朝文成公主和尼泊爾尺尊公主,傳來中國漢傳佛教及尼泊爾系佛教。當時松贊干布在拉薩建立布達拉宮,為二妃立大昭寺和小昭寺,供奉佛像(文成公主帶來的覺阿釋迦像即釋迦牟尼十二歲等身像安置於大昭寺),以便於人民修福禮拜,又遣貴族子弟留學印度,製作文字、文法,翻譯佛典。佛教乃漸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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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象雄佛法發祥地岡底斯神山

到赤松德贊王(Khri-sron%-lde-btsan)時,請印度的寂護及蓮華生上師入藏。寂護帶來中觀宗論書,宣揚中觀佛教。

蓮華生帶來陀羅尼與真言經軌,弘傳密教,此為西藏密教的濫觴。故一般亦以蓮華生上師為寧瑪派(Rnim%-ma-pa)初祖。王又建立桑耶(Bsam-yes)寺,延寂護為親教師,開始度藏人出家受戒,成立僧伽制度。爾後亦遴聘印度僧蓮華戒(Kamalas/i^la)等人從事譯經。其中,蓮華戒更以中觀的立場,與在該地弘布禪宗的唐僧摩訶衍(Maha^ya^na)論諍而獲勝。從此印度中觀宗成為西藏佛教的主流。佛教在此時可謂已具規模。

九世紀初惹巴巾(Ral-pa-can)王即位。王下令改定西藏語,統一譯語,新譯多數經論,校勘已譯佛典,編纂譯經目錄。又規定'七戶養僧'制。並由僧人裁決朝政。一切行政制度亦以經律為準則,對於侮慢三寶者且處以重刑。爾後信奉苯教的朗達瑪(Glan%-dar-ma)王繼位,鎮壓印度佛教,禁止譯經,焚燬多數佛典,破壞寺院,令僧侶還俗。此時僧徒多避難國外,佛教一時衰微,史稱'朗達瑪滅法'。至此為止,前弘期佛教乃告結束。

總觀此期佛教是以王侯貴族為中心,並在彼等之保護下發展,並未滲透於民眾生活之中,故可稱為'王朝佛教'。若就性質而言,由於具顯教主義立場,在教理上重視戒律,故亦可視為以比丘為中心的學術佛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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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弘期

十世紀末,佛教復興運動於西藏西部萌芽,爾後隨大量密教經典的翻譯逐漸完成,佛教乃分成顯乘、密乘二門。當時一般習佛者多重密輕顯,重師教而輕理論。十一世紀印度超戒寺僧阿底峽(Ati^s/a)入藏後,佛教之盛達到顛峰。此師通曉顯密二教,強調獨身與嚴格的戒律,嘗著《菩提道燈論》以闡明修習次第,並論述顯密教義之並不相違。且大力弘揚大乘教法,培育眾多弟子,組織成重視顯教的噶當派(Bkah!-gdam-pa),而與當時結合新舊密乘的寧瑪派(Rn~in%-ma-pa)相抗衡。爾後噶舉派(Bkah!-brgyud-pa)、薩迦派(Sa-skya-pa)、希解派、爵南派、格魯派(Dge-lugs-pa)等均受其影響。上述諸派之中,薩迦、噶舉二派曾與世俗權力密切結合,互爭權勢,流弊日深。於是後起的宗喀巴(Btson-kha-pa)乃發起改革運動,宣揚恪遵戒律,提倡般若中觀與秘密金剛乘的融合。並著《菩提道次第》及《密宗道次第》,以確立其學說。又重視以顯教為中心的密教教學,乃使當時教風丕變。不僅所創立格魯派成為日後西藏佛教的主流,而且,該派的達賴、班禪二大活佛轉世系統,更主宰西藏的政教大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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