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著特許經營的招牌搞傳銷 一涉惡犯罪案件宣判

打著特許經營的招牌搞傳銷 一涉惡犯罪案件宣判

4月8日下午,襄州區檢察院遠程訊問室內,該院提起公訴的9人惡勢力犯罪案件“隔空”宣判。

4月8日下午,由湖北省襄陽市襄州區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劉德富等9人尋釁滋事,敲詐勒索,組織、領導傳銷活動案一審宣判。首犯劉德富獲刑十八年,並處罰金80萬元;其他被告人也分獲七年至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檢察機關指控,2013年以來,被告人劉德富為牟取不法利益,在湖北省宜城市從事非法高利放貸活動,糾集被告人鄧中華、王佳等人採取毆打、威脅、跟蹤、滋擾等暴力或軟暴力手段催收討債,在該地區形成了以劉德富為首,以鄧中華、王佳等人為成員的惡勢力犯罪集團。該集團利用劉德富累積的“惡名”和長期形成的影響,有組織地在當地實施了尋釁滋事、敲詐勒索等違法犯罪活動,嚴重影響了當地正常的經濟、社會生活秩序。同時,自2017年以來,被告人劉德富夥同他人打著特許經營的招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發展眾多會員,牟取不法利益。

在審查起訴階段,辦案檢察官堅持同步跟進,引導偵查取證方向,不斷完善證據體系。隨著工作的深入,案卷從最初的11冊增加到75冊,夯實了證據基礎。面對該惡勢力犯罪集團首犯劉德富不如實供述、拒不認罪以及該組織部分成員不同程度避重就輕的情況,檢察官堅持用證據說話,條分縷析,抽絲剝繭,被告人的心理防線逐漸出現鬆動。

與此同時,該院認真開展釋法說理工作,耐心講解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消除了被告人內心的抵抗情緒和僥倖心理。庭審前,包括劉德富在內的9名被告人全部表示自願認罪認罰,並簽訂了認罪認罰具結書。

為保證該惡勢力犯罪集團案在疫情期間依法快速辦理,該院積極配合防疫工作,使用檢察機關遠程訊問系統,該案進行“隔空”庭審,不僅減少了疫情感染的風險,而且提高了辦案效率,發揮了信息化對辦案工作的促進作用,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文章來源:正義網,特此鳴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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